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是“三农”工作重心的历史性转移,而金融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过程中可发挥重要作用。近期发布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在加大政策保障和体制机制创新力度部分,单列“强化乡村振兴金融服务”。与此同时,四川、吉林等地也出台地方性文件,聚焦金融支持乡村振兴。
政策助推下,金融输血乡村振兴按下快进键。业内人士认为,要加强金融支持乡村振兴,下一步,应进一步健全农村信用体系等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相关立法,使乡村振兴金融服务进一步提量提质。
政策加快推进 新提法引关注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金融具备精准靶向、覆盖面广和参与广泛等优势,在我国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过程中可发挥重要作用。
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普惠金融研究院研究员张晓峰表示,在脱贫攻坚任务完成后,我国“三农”工作由部分领域重点工作推进到乡村全面振兴,由此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金融需求将持续增大,《意见》将金融服务单列,提出“强化乡村振兴金融服务”,这是加强金融体系对乡村全面振兴的适应性、普惠性的必然要求。
与此同时,在地方层面,2月21日,四川银保监局联合省内五部门印发金融支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38条实施意见;3月初,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会同吉林省11个部门,出台《关于吉林省金融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提出30条具体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伴随着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逐步深入,对金融服务的需求也全面提升,一些政策的新提法引人关注,比如《意见》提出“支持各类金融机构探索农业农村基础设施中长期信贷模式”。
张晓峰表示,一直以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由各级财政、政策性银行为供给主体,以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为辅,“支持各类金融机构探索农业农村基础设施中长期信贷模式”的提法,则将商业银行、保险和证券业等市场化机构也包含在内。这一改革内容的贯彻实施,将对加快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产业效率、增加县域居民收入,从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起到重要作用。
中国建设银行湖南省分行行长文爱华表示,基础设施建设是乡村振兴的关键,金融机构要加大信贷资源投入,并在利率上给予优惠,重点支持人居环境治理、水资源治理、生态文明保护等领域,在支持大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上,探索中长期信贷模式,并可采取银团贷款、发行债券等方式,充分赋能。
机构加速输血 服务空间待提升
伴随着政策的推进,多家机构也在加速输血乡村振兴领域。中国农业银行针对不同区域“三农”客户特点和差异化需求,建立起总行统筹、分行为主的“三农”产品创新机制。中信银行成立总行一级部门乡村振兴部,全方位牵头推进各项工作。
不过,业内人士也表示,乡村金融服务仍存在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缺少基础性支撑等深层次问题。
张晓峰认为,“三农”的金融服务不足、不充分的情况长期存在,其背后的原因比较复杂,但构建和完善普惠金融生态体系,从而增强金融体系的适应性、普惠性,可能是中长期解决该问题的可持续方案。
业内人士认同“推进乡村信用体系建设、完善信用信息基础设施”的重要性。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新川村党委书记张天任建议,充分发挥普惠金融服务中心的平台作用,整合各有关部门间的信用信息资源,多级联动,构建更加完整的农村信用主体网络“信用足迹”,突破农村数字普惠金融信用信息资源来源不足的障碍。
相关领域立法的推进也同样重要。复旦大学金融研究院研究员董希淼表示,我国目前尚无统一的农村金融法律,应通过农村金融立法,构筑更加科学合理的组织法律制度,明确并增加政府支持农村金融的方式与途径,加快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制度创新和业务创新,引导和规范农村金融市场经营行为,为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法律保障和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