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高等教育“双一流”建设正式进入新一轮周期。记者2月14日从教育部获悉,近日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深入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并公布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
根据首轮监测数据和成效评价,三部委依据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十四五”期间国家战略急需领域,按照“总体稳定,优化调整”的原则,经过“双一流”建设专家委员会研究,以需求为导向、以学科为基础、以比选为手段,确定了新一轮建设高校及学科范围。公布的名单共有建设高校147所,建设学科中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等基础学科布局59个、工程类学科180个、哲学社会科学学科92个。北京大学、清华大学自主建设的学科自行公布。
与首轮建设范围认定的程序相同,“双一流”建设专家委员会讨论确定建设学科进入的条件后,以认定方式对第二轮建设范围提出了咨询建议。本次认定中,新增建设学科必须同时符合以下要求:一是切合急需。学科方向需要与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十四五”期间国家战略急需领域有较为精准的匹配度。二是水平出色。对应领域的一级学科在内涵建设、特色发展、贡献水平等各方面表现均应比同类显著,突出建优促强。三是整体达标。在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人才培养质量的基本门槛之上,学科认定多维度设置条件,不与各种大学排名、论文指标等挂钩。根据专家委员会咨询建议,三部委研究后报国务院批准,公布了第二轮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
另外,记者还了解到,为增强建设动力,完善约束机制,对首轮建设成效并未完全达到预期、相比同类学科在整体发展水平、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成长提升程度方面相对偏后的部分学科给予警示,相关学科应加强整改,2023年接受再评价,届时未通过的,将调出建设范围。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表示,首轮“双一流”建设从2016年到2020年实施以来,各项工作有力推进,改革发展成效明显,推动高等教育强国建设迈上新的历史起点,但仍然存在高层次创新人才供给能力不足、服务国家战略需求不够精准、资源配置亟待优化等问题。进入新发展阶段,“双一流”建设要更加突出重点,聚焦难点,注重内涵建设、特色建设和高质量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