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针对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的违法行为,银保监会分别向水滴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滴经纪”)和微医(北京)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医经纪”)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两张罚单直指互联网保险中常见的“首月0元”“首月3元”营销套路。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水滴经纪在2018年6月至2019年6月通过微信平台公众号、“水滴保险商城”APP销售安心财险保险产品,涉及个人住院综合医疗保险、老年综合医疗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住院综合医疗保险2017版B款四款产品。
根据安心财险在银保监会备案的产品信息,个人住院综合医疗保险、老年综合医疗保险每期缴纳保费应相同。但在实际销售时,水滴经纪首期保费按“首月0元”“首月3元”收取,低于其余各分期保费。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住院综合医疗保险2017版B款在备案时未约定保费可以分期缴纳,仅有“短期保费计算方法:短期保费=保险期间/365×保险费”。水滴经纪对年缴保费按月分期收取,实际销售时首期保费按“首月3元”收取,低于其余同等时间各分期保费。
2019年3月至2019年6月,水滴经纪在销售太平财险承保的太平综合医疗保险时,同样按“首月3元”收取首期保费,而该产品在银保监会备案的条款费率表仅有“按月缴费(首月投保0元,其余分11期支付)”描述。
微医经纪此次被罚也与销售安心财险保险产品有关。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微医经纪通过“大家帮保险”微信公众号销售安心财险承保的“大家帮百万医疗险”产品,宣传销售页面列示“首期0元”或“首期3元”等内容。根据安心财险向银保监会备案的《安心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住院综合医疗保险(2018款)》的保费计算公式,缴费方式分按月缴费(12期)和全额缴费两种,对于按月缴费方式,投保人每期缴纳保费应相同,首期不应为0元或3元。经查,微医经纪实际销售“大家帮百万医疗险”采用按月缴费方式的,首月收取保费均为0元或3元,与按照备案保险费率计算的首期应收保费不一致。
针对两家保险经纪公司的上述行为,银保监会对水滴经纪合计罚款100万元,对两位相关责任人分别予以警告并罚款10万元;对微医经纪罚款10万元,对相关责任人分别予以警告并罚款1万元。
对于“首月0元”“首月3元”对消费者权益造成的影响,银保监会消保局在此前发布的2021年第5期风险提示中表示,从保险产品本身看,一些“首月0元”等宣传未全面展示保费缴纳整体情况,实际上是将保费分摊至后期,消费者并未真正享受到保费优惠。从监管要求看,保险险种的条款和费率应当报监督管理机构备案或批准。“首月0元”类的销售宣传行为,存在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的问题。从营销方式看,营销片面强调“首月0元”,却未对保费缴纳整体情况、保险责任等重要内容充分提示,易使消费者忽视产品重要信息。加之一些广告界面设置不规范,故意诱导消费者勾选“购买”“领取”“自动续费”等选项,侵害了消费者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