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助破产重组为企业纾困,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首先要建立一个完整的市场机制、法治体系,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在企业制度之下,进一步改革和完善企业破产制度。”近日,对外经贸大学教授、中国证监会原副主席高西庆在第七届中国并购基金年会暨苏州基金博物馆十周年庆活动上这样表示。
外经贸大学教授、中国证监会对原副主席高西庆
“在过去三四百年的工业革命进程中,最重要的制度性变革就是产生了公司,尤其是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公司机制,才有了全世界范围内资本的大规模发展。”高西庆表示。
对于“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高西庆表示:“其实起决定性作用的市场的基础,就是公司体制,而公司体制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就是破产机制的建立,破产重组的实施。”
高西庆指出,破产机制的建立,破产重组的实施,最重要的是建立法治环境。首先是有法可依。目前我国已经有企业破产法,但并不完整,需要进一步改善,要有对企业加强重组方面的保护等。其次,破产机制的建立在很大程度上还要依靠程序。“法律出台了还不够,还要用一定的程序来使得大家最大程度地达到共识。很多情况下不可能让所有人在实质上同意一件事,因为大家的利益、诉求不可能都一样。但是大家在程序上达到共识的可能性要大很多。”高西庆认为。
“为企业纾困,一方面要靠重组,靠市场的力量。另一方面,为了使企业重焕生机也需要有相应的机制,比如政府要救助,用什么方式救助?通过什么程序救助?都需要从机制上给予明确。总之,破产重组、企业纾困应遵循市场化、法治化和国际化的原则。”高西庆总结道。(记者 李保金 北京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