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信部等六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加快改革发展与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该实施意见从九大方面提出38条重要举措,将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大力支持民营企业转型升级、促进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政策导向进一步明细化、具体化,既着眼于化解当前民营企业遇到的现实困难,又着力于稳固产业链增强民营企业发展后劲;既从体制机制上破解民营企业发展的各种长期困扰,又从政策设计上为民营企业开拓发展空间、打开市场通道。
去年年末,党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提出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推动民营企业改革创新、转型升级、健康发展。在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取得重大成果、即将开启“十四五”规划实施的关键时刻,六部门出台了更加细致、更具操作性的文件,彰显党中央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和提供更多机会的方针政策没有变,也让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吃下定心丸、安心谋发展。
此次实施意见包含了一揽子支持民营企业加快发展的“政策工具箱”,其中,最重的“含金量”在于政策创新,突出的亮点在于推进实施。下一步应从三方面着手,切实贯彻践行,推动政策落地见效,进一步激发民营企业的活力和创造力。
充分解放思想,突破体制机制束缚。实施意见在切实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强化科技创新支撑、完善资源要素保障、着力解决融资难题、鼓励引导民营企业改革创新等方面均有改革思路上的突破,同时需要破除一些现行体制壁垒。比如,在着力解决融资难题上,支持开展信用融资、拓展贷款抵押质押物范围、拓展民营经济直接融资渠道、创新信贷风险政府担保补偿机制等措施,就是对传统信贷和融资体制的“破局”。
积极主动作为,发挥政策集束效应。实施意见涉及财政、金融、科技、产业、区域等政策领域,着重在市场准入、审批许可、经营运行、科技投入等多个方面,坚决消除部门利益本位主义和政策歧视,主动推进政策由差异化、选择性向普惠化、功能性转变。特别是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支持民营企业平等参与重大科技项目投资,破除各类要素流动的区域分割和地方保护,切实打破各种“卷帘门”“玻璃门”“旋转门”,为民营企业打造公平竞争环境。
加强典型示范引领,树立成功标杆。要按照实施意见要求,大力推动民营企业转型升级综合改革试点,支持试点地方先行先试、大胆创新,探索解决民营企业转型升级面临突出问题的有效路径和方式,梳理总结民营企业有效投资、激发潜在市场需求的成效经验,复制推广各地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先进做法。有系统举措统摄,又有成功范例引领,将推动政策尽快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