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7月1日起全国禁止生产"国五"标准轻型汽车 _ 经济参考网 _ 新华社《经济参考报》官方网站
新华通讯社主管

首页 >> 正文

四部门:7月1日起全国禁止生产"国五"标准轻型汽车
2020-05-19 作者: 来源: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日前,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调整轻型汽车国六排放标准实施有关要求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明确自2020年7月1日起,全国范围实施轻型汽车国六排放标准,禁止生产国五排放标准轻型汽车,进口轻型汽车应符合国六排放标准。

  公告显示,对2020年7月1日前生产(机动车合格证上传日期)、进口(货物进口证明书签注运抵日期)的国五排放标准轻型汽车,增加6个月销售过渡期,2021年1月1日前,允许在全国尚未实施国六排放标准的地区(辽宁、吉林、黑龙江、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广西、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省份全部地区,以及山西、内蒙古、四川、陕西等省份公告已实施国六排放标准以外的地区)销售、注册登记。

  此外,轻型汽车国六排放标准颗粒物数量(PN限值)6.0×1012个/千米过渡期截止日期,由2020年7月1日前调整为2021年1月1日前。2021年1月1日起,所有生产、进口的国六排放标准轻型汽车,PN限值应符合6.0×1011个/千米要求。

  值得注意的是,汽车生产、进口企业作为环保生产一致性管理的责任主体,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有关规定,在产品出厂或货物入境前公开车型排放检验信息和污染控制技术信息,确保实际生产、进口的车辆达到排放标准要求。(张懿)

  以下为公告全文:

  关于调整轻型汽车国六排放标准实施有关要求的公告

  为执行《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 18352.6-2016)要求,落实近期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政策,现将调整轻型汽车国六排放标准实施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0年7月1日起,全国范围实施轻型汽车国六排放标准,禁止生产国五排放标准轻型汽车,进口轻型汽车应符合国六排放标准。

  对2020年7月1日前生产(机动车合格证上传日期)、进口(货物进口证明书签注运抵日期)的国五排放标准轻型汽车,增加6个月销售过渡期,2021年1月1日前,允许在全国尚未实施国六排放标准的地区(辽宁、吉林、黑龙江、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广西、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省份全部地区,以及山西、内蒙古、四川、陕西等省份公告已实施国六排放标准以外的地区)销售、注册登记。

  二、轻型汽车国六排放标准颗粒物数量(PN限值)6.0×1012个/千米过渡期截止日期,由2020年7月1日前调整为2021年1月1日前。2021年1月1日起,所有生产、进口的国六排放标准轻型汽车,PN限值应符合6.0×1011个/千米要求。

  三、汽车生产、进口企业作为环保生产一致性管理的责任主体,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有关规定,在产品出厂或货物入境前公开车型排放检验信息和污染控制技术信息,确保实际生产、进口的车辆达到排放标准要求。

  特此公告。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各有关企业。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0年5月14日印发

凡标注来源为“经济参考报”或“经济参考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稿件,及电子杂志等数字媒体产品,版权均属经济参考报社,未经经济参考报社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刊载、播放。获取授权

一个农业产业链做强的“秘密”

一个农业产业链做强的“秘密”

油茶是备受关注的脱贫致富产业。《经济参考报》记者近期深入“全国油茶示范县”——广东省河源市龙川县,感受来自田间地头的创新气息。

·墓地乱象为何“久治难愈”?

协同效应凸显 能量加速释放

协同效应凸显 能量加速释放

备受瞩目的辽宁港口集团整合一年多来,一举扭转了曾经的亏损局面,资产负债表明显优化,协同效应逐渐显现,疫情中逆势而进,新开多条内外贸班线和航线。

·北京公交:交通“逆行者” 社会“减压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