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之下,热点区域的发展如何持续发力,去年11月挂牌的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提供了一个极佳的观察窗口。近日,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理事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在上海召开,对示范区2020年的42项重点工作进行了部署。除了两省一市纷纷拿出“有含金量”的政策,包括华为、阿里、长江三峡集团等各类市场主体纷纷参与到示范区的建设中。
目前,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已全面密集施工。 图为连接上海市金山区与浙江省嘉善县的叶新公路-姚杨公路项目施工现场。
记者 丁汀 摄
“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空间规划已形成草案
今年是“两山”理论提出15周年。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之间,蕴藏着丰富的辩证思维:建设好绿水青山,才能赢得金山银山,两者有机统一、不可分割。
从挂牌之初,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就定位为贯彻新发展理念“样板间”,明确不走传统开发区路线。最新召开的理事会全体会议也印证了这一点。
根据会议释放的信息,示范区成立以来,坚持规划引领,抓紧编制“1+1+6”的规划体系。包括示范区全域2413平方公里的国土空间规划,目前已形成规划草案。先行启动区660平方公里的国土空间规划,即将转入正式编制阶段。此外,还有生态环境、水利、产业、综合交通、文旅等6个专项规划抓紧编制中。
在编制规划的过程中,“生态绿色”的理念贯穿其间。在理事会全体会议上,上海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寅提纲挈领:“生态绿色是初心,一体化发展是使命。”浙江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冯飞指出,“生态绿色”是对示范区的根本定性。
既要保持绿水青山,又要做大金山银山,示范区有哪些想象空间?
“至2035年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百分之百、绿色交通出行占比达到90%”“先行启动区蓝绿空间占比不低于75%”“建设用地GDP到2035年提升至每平方千米15亿元”……每一项审议议题里都有相应的指标。
事实上,示范区的绿色发展已经初显成效。如华为公司在青浦西岑科创中心投资100亿元建设的研发中心,预计今年6月底前开工1到2个组团。示范区的“智慧大脑”建设,吸引了阿里巴巴、百度、腾讯等公司的踊跃参与,各家公司均已提交项目建议书,充分说明了“有风景的地方就会有新经济”。
“自己的事”和“共同的事”:跨区域项目由示范区核准
处理好局部与整体的关系,这是辩证法的应有之义。如陈寅在会上所说,建设一体化示范区,既要处理好“自己的事”,也要处理好“共同的事”和“邻居的事”,要把“一盘棋”思想坚持到底,打破“一亩三分地”的思维定式。
示范区涉及两省一市(上海青浦、江苏吴江和浙江嘉善)、三级八方,涉及部门众多。在这一情况下,如何更好地推进工作?“求大同、存小异”“寻求最大公约数”成为共识。
两省一市主要负责人此前曾有明确表态。上海市委书记李强曾多次赴示范区调研,强调“迅速推动政策举措落地,迅速彰显集聚度显示度,迅速提升联动示范效应,迅速形成工作合力”;浙江省委书记车俊提出要“举全省之力”与上海、江苏密切联动,答好联考卷;江苏省委书记娄勤俭表示,将以“内部一体化、局部一体化来支撑和助推总体一体化”。
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理事会秘书长、执委会主任马春雷介绍,对于项目管理,两省一市发改委已研究形成了示范区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坚持最大限度缩小核准范围、最大限度下放核准权限,除规定由国家核准的事项外,省界跨区域项目由示范区执委会负责核准;非跨界项目能放尽放,核准权限全部下沉至青浦、吴江、嘉善,释放投资改革的政策红利。
在江苏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樊金龙看来,在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经济冲击、贸易保护主义有所抬头的趋势下,示范区协作的意义更加彰显,“此次(疫情)危机下,更显出长三角抱成一团的重要意义。”
上接天线和下接地气:敲定年度42项重点工作
2020年是示范区的密集施工期。去年11月以来,示范区已经初步搭建了发展的“四梁八柱”。
如示范区执委会遴选了来自两省一市的35名优秀干部组成筹备机构,快速形成战斗力;会同两区一县梳理了近100个项目,重点推进33个项目,滚动完善示范区“项目库”; 会同央行上海总部及相关金融监管部门,出台了金融支持示范区发展的16条政策措施。
对于示范区的发展,陈寅给出八个字:“上接天线,下接地气”。具体而言,跨区域的社会协同治理方面,各部门要主动跨前,推进跨省域政务服务的一网通办;吸引社会资本方面,要深入探索市场化合作机制,发展更多潜在合作伙伴。
马春雷介绍,示范区2020年的重点工作,两省一市已初步梳理出42项,这其中既有软件项目,比如建立生态环境标准、环境监测监控体系、环境监管执法的“三统一”制度。也有硬件项目,比如建设“轨道上的示范区”,年内开工建设沪苏湖铁路、沪昆铁路嘉善段高架改造等项目。
着眼“有干货”,突出“含金量”,示范区执委会还会同各方制定了《关于支持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其中强调“政策从优”,两省一市实施的改革创新试点示范成果,均可在示范区推广分享。财政金融方面,明确两省一市针对示范区先行启动区设立财政专项资金,3年累计不少于10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