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做好疫情防控医疗物资保障工作,财政部昨日印发通知,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要立足财政部门职责,采取有力有效措施支持医疗物资重点保障企业复工生产。
财政部明确,地方财政部门要切实发挥中央财政已出台的金融支持、税收优惠、社会保险、政府采购等政策作用。同时,省级财政部门要加强与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协商,在省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研究支持医疗物资重点保障企业复工复产政策。地方财政部门要加强协同监管,全力支持疫情防控。
因为疫情影响,此前不少企业复工推迟。央行、财政部等五部门2月1日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出台30条措施,重点加大货币信贷支持力度,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强化对重点医用物品和生活物资生产企业的金融支持。
2月5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则决定,在前期针对疫情防控已出台各方面措施的基础上,再推出一批支持保供的财税金融政策。这些政策包括对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扩大产能购置设备允许税前一次性扣除,全额退还这期间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对相关防疫药品和医疗器械免收注册费,加大对药品和疫苗研发的支持;用好专项再贷款政策,支持银行向重点医疗防控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生产、运输和销售的重点企业包括小微企业,提供优惠利率贷款,由财政再给予一半的贴息,确保企业贷款利率低于1.6%等。
中国财政预算绩效专委会副主任委员张依群对上证报记者表示,通过上述政策鼓励企业复工复产,将极大缓解目前一些重大医疗物资短缺的问题。通过财政担保贴息,贷款成本下降,有利于盘活企业资金流动性,有利于企业加快生产资料引进,改善企业生产环境和职工必要生活待遇,增强企业社会保障能力,加快形成整个企业生产要素的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