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25日发布了《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19)》(下称《报告》),对2018年以来我国金融体系的稳健性状况进行了全面评估。《报告》指出,目前,防风险攻坚战已经取得积极进展。经过一年多的集中整治,我国金融风险由前几年的快速积累逐渐转向高位缓释,已经暴露的金融风险正得到有序处置,金融风险总体收敛。不过,当前,我国经济金融面临的不确定因素仍然较多,下一步要坚持稳健的货币政策、有效处置各类高风险金融机构风险、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等。
金融风险已得到有序处置
《报告》称,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在时间计划上分三年推进:2018年边制订攻坚战行动方案,边落实各项工作举措,已实现良好开局;2019年承上启下,全面、纵深推进各项任务部署;2020年是攻坚战收官之年,力争从基本完成风险治标逐步向治本过渡,完成攻坚战的既定任务。同时,根据宏观形势和外部环境变化,在总体方针不变的基础上,加强政策预调微调,更加注重宏观政策松紧适度。
报告显示,目前,防风险攻坚战已经取得积极进展,如效稳住宏观杠杆率、平稳有序处置高风险机构、大力整顿金融秩序、防范金融市场异常波动和外部冲击风险、完善金融监管制度等。《报告》也列举了一系列数据,表明攻坚战取得良好开局:2018年末,我国宏观杠杆率总水平为249.4%,比2017年末下降了1.5个百分点,宏观杠杆率高速增长势头得到初步遏制。大力整顿金融秩序方面,网络借贷机构从5000家减少到1490家,国内173家虚拟货币交易及代币发行融资平台已全部无风险退出;继续严厉打击非法集资活动,及时查处大案要案。截至2019年4月末,共摸排发现互联网资产管理机构282家,其中,202家机构存量清零,47家停业失联机构已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提请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31家机构已移送公安部门、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进行打击取缔。
《报告》称,总体来看,经过一年多的集中整治,我国金融风险由前几年的快速积累逐 渐转向高位缓释,已经暴露的金融风险正得到有序处置,金融风险总体收敛, 金融市场平稳运行,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保持基本稳定,金融监管制度进一步完善,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报告》也指出,当前,我国经济金融面临的不确定因素仍然较多,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包括:坚持稳健的货币政策,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更好地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有序化解影子银行风险; 有效处置各类高风险金融机构风险,强化金融机构防范风险的主体责任;全面清理整顿金融秩序,持续打击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活动;防范金融市场异常波动风险;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
加大对中小银行政策支持力度
据《报告》介绍,为落实宏观审慎管理和系统性风险防范职责,科学、合理评价金融机构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状况,人民银行在总结前期探索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有效整合资源,2018年开展了央行金融机构评级工作。评级等级划分为11级,分别为1~10级和D级,级别越高表示机构的风险越大。
2018年四季度的央行金融机构评级覆盖了4379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包括24家大型银行、4355家中小机构(含3990家中小银行和365家非银行机构)。24家大型银行中,评级结果为1级的1家,2级的11家,3级的7家,4级的3家,6级的1家,7级的1家。4355家中小机构中,评级结果为1-3级的370家,占比 8.5%;4-7级的3398家,占比78%;8-10级的586家,D级的1家,占比13.5% ,主要集中在农村中小金融机构。
《报告》显示,总体看,我国中小金融机构整体经营稳健,且近年来通过早期纠正措施, 已有164家机构评级结果改善,退出高风险机构名单。
人民银行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应理性看待当前部分中小银行的风险状况。一是当前我国经济增速总体上有所放缓,加之国际经济形势日趋复杂,导致我国经济中一些长期积累的深层次矛盾逐渐暴露。商业银行对宏观经济的变化较为敏感,尤其中小银行自身体量较小、风险管理能力偏弱,因此受到的冲击较为明显。二是近期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分类更加审慎,已将逾期90天以上贷款全部纳入不良贷款,部分银行将逾期60天以上贷款也逐步纳入不良贷款,不良贷款率的上升,使得银行拨备计提力度加大,可能导致一些监管指标有所下降。
人民银行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下一步,人民银行将持续关注中小银行流动性状况,加强市场监测,不断加大对中小银行的政策支持,推动中小银行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提高风险防控水平,实现中小银行健康可持续发展。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何平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经济下行压力之下,部分中小银行的问题暴露的较为突出,这一方面是因为中小银行面对的客户主要是中小企业,业务成本高但收益不稳定;另一方面是因为部分中小银行在发展过程中偏离了服务实体经济的主业和使命。另外,部分中小银行不能被称为真正的市场主体,在公司治理体制建设方面严重不足。下一步,中小银行发展一是要和大银行进一步错位、差异化发展,二是要形成更为严格的公司治理架构,业务回归本位。“另外,国家层面对中小银行的主要客户——中小企业的发展营造更好的环境、为其设置更多风险缓冲机制,客观上也能对中小银行的发展产生促进作用。”他说。
防范住户部门债务水平的过快上涨
《报告》称,2018年,我国住户部门债务水平上升趋势有所放缓,个人住房贷款的较快增长势头得到一定程度的抑制,短期消费贷款在经历2017年的异常增长后企稳回落,经营贷款增速小幅回升,互联网金融行业个人贷款增速有所减缓。与其他国家相比,我国住户部门债务风险并不突出,住房信贷政策也更为审慎,但债务分布不均衡,部分地区住户部门和一些低收入家庭杠杆率相对较高。下一步,应坚持从宏观审慎视角密切关注住户部门债务风险变化,防范住户部门债务水平的过快上涨。
报告显示,2018年末,个人住房贷款余额为25.8万亿元,占住户部门债务余额的比例为53.9%,同比增长17.8%,增速连续两年回落,较同期住户部门全部贷款增速低0.4个百分点,自2014年以来首次低于住户部门全部贷款增速。2018年,住户部门短期消费贷款同比增速有所回落,但仍处于较高增长区间。2017年1月至10月,短期消费贷款同比增速从19.9%骤增至40.9%,与同期中长期消费贷款呈现“一升一降”,且增速上升趋势明显偏离同期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趋势。2018年1月至12月,短期消费贷款同比增速有所回落,但总体仍维持在28.1%-40.1%的较高区间,高出近五年平均增速1-13个百分点,也高出同期中长期消费贷款增速10-15个百分点。
《报告》指出,下一步,应坚持从宏观审慎视角防范住户部门债务风险,多措并举应对部分地区住户部门债务增速过快和部分低收入家庭债务负担过重问题。一是继续严格遵循“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政策定位,完善“因城施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抑制投机性购房。同时,加大对住房租赁市场的金融支持和规范,促进形成“租售并举”的住房制度。二是在鼓励金融机构创新消费金 融业务模式和拓展服务领域的同时,督促机构坚持对消费行为真实性的审查、 提高对消费信贷产品的风险管理能力。三是继续发挥普惠金融政策引导和激励作用,使金融服务惠及更多群众。加强金融知识普及,持续开展风险提示和宣传教育,引导树立正确的财务观念,避免低收入家庭过度负债。四是积极运用大数据分析,加快建立全覆盖的个人征信体系,为金融机构和金融管理部门决策提供可靠的数据基础。五是结合居民资产和收入情况,开展分区域、分层次的居民债务风险监测分析,全面反映住户部门债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