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和商务部2019年11月22日联合公布《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国家发改委表示,这份清单放开了一批有含金量的审批,例如“养老机构设立许可”等将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有效激发市场活力。
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老龄战略所副所长王海涛向界面新闻表示,此举意味着养老服务业从审批制改革到备案制,先做机构再备案的程序可优化行业的营商环境。
实际上,国内各省份在养老机构设立方面的开放脚步已经走在前面。据界面新闻今年8月份报道,目前有北京、上海、天津、山东超过十个省区市已在省级层面宣布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此外,河南南阳市、河北迁西县、贵州盘州市、宁夏石嘴山市等城市也在县、市级层面宣布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
此前,我国已多次表示将放开对养老机构的设立许可。早在2016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就发布了《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若干意见》,要求进一步放宽准入条件,全面清理、取消申办养老机构的不合理前置审批事项,到2020年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
2019年2月份,民政部曾公开表示,我国将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逐步实现申请登记养老机构线上“一网通办”、线下“只进一扇门”、现场办理“最多跑一次”,民政部对养老机构的管理也从事前审批变为事中事后监管。
我国《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自2013年开始实施,该办法对养老机构设立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和监督检查均作出规定,设置了前置条件,内容涵盖住所、环境保护、消防安全、卫生防疫等多个方面。
民政部养老服务业专家委员会委员乌丹星认为,放开养老机构的设立许可,符合我国人口老龄化及养老服务行业尚处于初级阶段的现状。
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截至2018年底,我国60周岁以上人口为2.49亿人,占总人口的17.9%。但我国养老行业尚处于初级阶段。数量上,按照国际通行的5%老年人需要进入机构养老标准计算,我国需要1245万张床位。而据2019年9月民政部统计数据,目前,国内各类养老机构和设施共约17.33万个,其中养老服务机构数量为3万个左右,床位只有约735万张。
“放开设立许可,首先可以提升养老机构的数量”,乌丹星对界面新闻指出,养老服务业运行成本较高,盈利能力较差。目前,愿意做的人少,会做的人少,能长期生存下来的机构更少。
据2018年广东省养老服务业商会的一份数据显示,目前市场上超过60%左右民营养老机构亏损,30%左右持平,只有10%左右能实现微利。
乌丹星认为,参与的机构多了,自然会促进质量的提升。至于门槛的设定,是行业发展成熟后才该考虑的事。
此外,我国养老机构发展不平衡、服务水平参差不齐。王海涛强调,据2017年数据,养老床位的使用率是54.5%。如今,仍有大量统计在列的床位没有转化成实际入住,而一些高质量养老机构却“一床难求”。有效供给不足,导致供应价格高,放开市场就有望解决优质养老机构量少价高的问题。
在外资准入方面,2019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指出,全面落实外资举办养老服务机构国民待遇。境外资本在内地通过公建民营、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参与发展养老服务,同等享受境内资本待遇。境外资本在内地设立的养老机构接收政府兜底保障对象的,同等享受运营补贴等优惠政策。
值得注意的是,王海涛认为,市场准入放宽,准入程序的简化,不等于监管的放松。相关部门应按照标准定期检查、督导,维持市场有序发展。放开准入,一定会出现良莠不齐的情况,不符合国家、地方标准的养老机构,将不能获得相关补贴。
此前在11月初,民政部组织起草了《养老机构基本服务安全规范(征求意见稿)》强制性国家标准,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这将是我国第一部围绕养老院的安全基本要求拟定的强制性的国家标准。
王海涛称,审批的放开,并不意味着完全解决养老机构的设立问题,比如,机构的选址如果涉及到土地性质转换,要是相关手续没办妥,备案没问题,但向银行贷款会比较困难。未来,养老行业还需在探索的过程中逐步完善发展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