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了重大战略部署,在优化政府职责、推进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完善分配制度、促进公平竞争、有效防范风险、鼓励科技创新、积极参与国际竞争、强化人力资本、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等方面,对国有企业改革提出了明确要求。国有企业应当从中国国有经济制度建设角度,围绕“坚持和巩固什么,完善和发展什么”去认识与思考,进一步开辟国有经济制度建设新局面。
开辟国有经济制度建设新局面,需要突出坚持和完善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制度,突出党的领导制度在国企治理体系当中的统摄性地位。我们要坚持“两个一以贯之”,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明确和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推进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现代化。在实际工作中要把握“四个有机统一”,即党组(党委)把关定向与董事会科学决策有机统一;党的组织力与经理层的执行力有机统一;党组织协调各方监督力量与构建企业全方位、立体化监督格局有机统一;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市场化选人用人机制有机统一。在具体落实中,要进一步明确企业党组织在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的权责和工作方式,系统梳理,形成规范。
开辟国有经济制度建设新局面,需要突出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坚持市场化改革的方向不动摇。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完善公平竞争制度,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改革生产许可制度,健全破产制度。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加强和改进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实施更宽领域的开放,就是要大幅放宽市场准入;实施更深层次的开放,就是要推动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要更加突出转换经营机制,探索建立有别于国有独资和全资企业的管控模式。
开辟国有经济制度建设新局面,需要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探索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坚持多劳多得,着重保护劳动所得,增加劳动者特别是一线劳动者劳动报酬,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健全劳动、资本、土地、知识、技术、管理、数据等生产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充分调动各类人才干事创业的积极性。鼓励企业综合运用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等中长期激励政策,探索超额利润分享、项目跟投、虚拟股权等中长期激励方式,注重发挥好非物质激励的积极作用,系统提升正向激励的综合效果。
开辟国有经济制度建设新局面,需要探索公有制多种实现形式,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通过混改的推进,国有资本与非公有资本融合发展、优势互补,激发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内生动力。国有企业在有些领域不一定要做大,甚至是退出。“做强做优做大”的主体就不再是作为公有制实现形式的国有企业,而是落实到作为公有制实体的国有资本上来,这就为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企业改革释放出巨大的改革空间,提升社会资本参与国企混改的积极性、主动性。当前,特别要科学合理界定与混合所有制企业的权责边界,避免“行政化”“机关化”,加快实现从“控制”到“配置”的转变。国有股东要在现代企业制度框架下按照市场化规则,以股东角色和身份参与企业决策和经营管理。
开辟国有经济制度建设新局面,需要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国有经济有进有退,从总体上有利于国资的优化。要聚焦实体经济,做强做精主业,主责主业更加突出。紧紧围绕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坚持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坚决退出不具备竞争优势的非主营业务,通过国有资本更多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更多投向战略性新兴产业。包括加快央企重组、央企与地方国企重组,使得企业核心业务更加突出,盈利能力和竞争力显著增强。
开辟国有经济制度建设新局面,需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进一步加大企业市场化改革力度,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在完善市场化经营机制上下功夫。建立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激发企业的活力,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动力源泉。继续探索三项制度改革,建立市场化选人用人机制,实现管理人员能上能下。推动企业在更大范围实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具备条件的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积极探索建立与市场接轨的经理层激励制度。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建立健全内部管理人员考核评价机制。完善职业发展通道,为内部管理人员搭建能上能下平台。健全市场化用工制度,实现员工能进能出。建立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实现收入能增能减。
开辟国有经济制度建设新局面,需要形成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有效发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功能作用。在国资委与国企之间建立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就是要在国家资本的管理层面上引入市场机制,在管资本的层面上以公司模式来代替目前的行政管理模式,这本身就是一场深刻的革命。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会改变目前国资委与国企之间二级的委托-代理关系。可能形成国资委-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国企之间三级、甚至多级的委托-代理关系,将国资管理与国企管理适当分离后,就加大了国资投资的灵活性和市场导向。
开辟国有经济制度建设新局面,需要深入进行国有经济改革、现代企业制度改革与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改革这三大改革的协调运行。国有经济,国有企业,国资监管,这三个方面制度是构成国有经济制度体系的基本要素,是彼此联系,相互影响的,必须全面建设好、始终坚持好、不断完善和发展好,为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我们要深刻认识到,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推进公司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一项系统工程,要自觉从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大局出发,加快推进国有经济国企改革,完善国资监管体制,必须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把坚持党的领导同完善公司治理结合起来,把长远制度建设同解决突出问题结合起来,把整体推进同重点突破结合起来,把试点探路同推动面上改革结合起来,把破除体制机制顽疾同解决新矛盾新问题结合起来,持续增强国有经济的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就一定能够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国有企业治理体系,为探索实践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迈开更加坚实的步伐。
(作者系吉林大学中国国有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