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召开的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指出,要深化中小银行改革,健全适应中小银行特点的公司治理结构和风险内控体系,从根源上解决中小银行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
金融委秉承十九届四中全会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主旨,首先强调要从顶层设计高度,落实好新发展理念,加强金融领域制度建设,增强金融业治理能力。这既是扎实做好“六稳”工作、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的现实要求,也是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打好三大攻坚战的客观需要。
笔者认为,增强金融业治理能力,中小银行是一个关键节点:一方面,中小银行由于公司治理和内控体系等方面不够健全,发生风险的概率更高,尤其是在金融去杠杆和经济下行的大背景下,因此需要重点关注;另一方面,在我国的金融体系中,中小银行是扶持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和普惠金融的重要力量,只有保证中小银行的稳健发展,才能逐渐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进而实现“六稳”目标。金融委最近几次会议均涉及中小银行问题,原因即在于此。
此次会议上,金融委对中小银行改革发展问题进行了更为细致和全面的部署,涵盖了体制机制、发展动力、资本补充、商业模式等多个方面。首先,会议提出要深化中小银行改革,健全适应中小银行特点的公司治理结构和风险内控体系,从根源上解决中小银行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今年以来,中小银行接连暴露风险,大股东控制、流动性风险等不一而足。尽管目前整体风险已呈收敛状态,但部分中小银行的弱质性仍值得警惕。只有从体制机制上进行改革,才能从根源上杜绝这些问题。这其实也同十九届四中全会的精神一脉相承。
其次,要把加强顶层设计和激发内生动力充分结合起来,注意中央与地方、政府与市场的分工,理顺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随着银行业打破刚性兑付,经营风险也有所上升,投资者的投资意愿下降。这种情况下,必须要注重内外结合、分工协作,调动各方积极性,继续在支持中小银行方面形成合力。
第三,要压实金融机构主体责任、地方政府属地责任和金融管理部门监管责任,完善银行补充资本的市场环境和配套政策,健全可持续的资本补充体制机制。今年以来,监管部门已经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促进银行资本补充,但随着信贷在社融中的占比提升,资本消耗过快,银行整体资本充足率仍在缓慢下降。对中小银行而言,无论是内源渠道还是外源渠道都相对受限,因而面临着更大的资本补充压力。因此,当前要重点支持中小银行多渠道补充资本,优化资本结构,增强服务实体经济和抵御风险的能力。
最后,要注意推广一些中小银行经营管理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改进中小银行的商业模式。随着经济增速放缓、市场竞争加剧和金融改革深化,商业银行业面临着更大的经营压力。如果没有合适的商业模式,没有明确的客户定位,没有差异化的发展思路,中小银行将很难在激烈的竞争中生存下来。因此,改进商业模式也将是中小银行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重要课题。
整体来看,金融委此次的部署主要集中在防范金融风险和支持实体经济这两个方面,而保证资本补充又是重中之重。今年7月,监管层已通过修改指导意见放宽了对中小银行通过发行优先股补充其他一级资本的限制,而在金融委定调之后,预计后续将会有更多的鼓励政策出台,中小银行资本补充的空间将随之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