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深化区域金融改革试点,增强金融服务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能力。
近年来,一些地方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普惠金融、绿色金融、科技金融和金融更高水平开放等开展改革试点,取得积极进展。
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副院长董希淼表示,随着我国区域金融快速发展,地方金融生态得到不断优化,实体经济获得了更好的金融服务,并在此基础上越来越重视防范金融风险。
会议指出,下一步,要按照宏观政策的要求,统筹运用多种工具,推动实际利率有效下降,支持中小银行发展,降低企业特别是小微、民营企业融资成本。要压实地方责任,防范金融风险。区域金融改革创新要服从服务于宏观政策的大局。
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曾刚表示,中小银行是支持民营和小微企业发展的主力军之一。大力支持地方中小银行稳健发展,可以进一步提升民营和小微企业融资的可获得性,给实体经济发展创造更好的金融环境。
会议提出,要明确目标,统筹推进区域金融改革创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区域协调发展需要,以金融支持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三农”、科技创新以及扩大金融对外开放等为重点,深入推进先行先试,对有试点意义的改革方案成熟一个推出一个。
曾刚认为,衡量和评价试点改革好坏,需要一个有效的评估机制。对于好的试点经验要推广,而对于不好的则要及时叫停或调整,让试点改革发挥更大的价值。
对此,会议指出,要建立动态调整的区域金融改革工作机制。加强对试点的跟踪评价和第三方评估,对没有实效或严重偏离改革目标的要及时纠正或叫停,不能只要“帽子”不干事;对达到预期目标、成效明显的要鼓励开展新的改革探索,并将已形成的可复制经验加快向更大范围推广,使金融改革开放创新举措更好发挥促发展、惠民生、防风险的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