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所有权清晰,产权不清晰,是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有待解决的基础性问题。
中国黄金集团公司首席经济学家,国家发改委国际合作中心首席经济学家万喆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我们所说的产权实际上不只是所有权,市场化经济体制当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交易;因此,在所有权之外,还需要在市场上能够进行高资源配置效率的交易,这就需要非常清晰产权归属。即拥有所有权之后能不能支配、处置,如何获取收益,收益又如何处置等,这里面还有很多问题需要厘清。
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事关农民收入,一举一动都牵动着亿万农民的心。当前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取得了哪些进展?下一步还有哪些举措?
针对上述问题,4月23日,农业农村部政策与改革司副司长赵长保在农业农村部一季度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情况发布会上作了回应。
超15万个村完成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农村改革中的一件大事。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实现农民共同富裕的重要举措,是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基础的重要保障,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赵长保说。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围绕构建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村集体产权制度,不断推动改革,取得了一系列历史性突破。
据赵长保介绍,在推动出台纲领性文件方面,2014年,我们推动出台党的十八大以来第一个涉农重大改革试点方案《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方案》;2016年,推动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对改革做出了顶层设计。“近年来,我们多措并举贯彻落实《意见》精神,推动各地把改革工作做实做深做好。”
在积极开展改革试点方面,“2015年以来,先后开展了三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共确定3个省、50个地市、279个县为中央试点单位,前两批129个县的试点任务目前已经完成,为面上的改革积累了经验。”
另外,在开展清产核资工作方面,国务院为此专门召开会议部署清产核资工作,九个部门制定有关政策文件。目前已有184.2万个集体经济组织完成了清产核资数据在线报送。
此外,在建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注册登记制度方面,农业农村部等三个部门出台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文件,去年首次为10个新成立的集体经济组织颁发登记证书,集体经济组织有了全国统一的“身份证”。“截至目前,全国已经有超过15万个村完成了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确认集体成员3亿多人,累计向农民股金分红3251亿元,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显著增强。”赵长保说。
力争试点范围覆盖80%左右县级单位
今年的“一号文件”明确指出,要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按期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加快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建设,建立健全集体资产各项管理制度。
具体而言,文件指出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民主协商的基础上,做好成员身份确认,加快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继续扩大试点范围。总结推广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经验。完善农村集体产权权能,积极探索集体资产股权质押贷款办法。研究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健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推动农村各类产权流转交易公开规范运行等。
围绕这些部署下一步有何具体举措?赵长保在会上表示,我们将聚焦清产核资、股份合作制改革这两项硬任务,扩面深化、碰硬抓实,做好四方面的工作:
第一,按期完成清产核资。指导各省及时上报数据,上报总结报告。农业农村部将形成全国清产核资总报告,上报党中央、国务院。
第二,加快推进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再选择10个左右的省份、部分地市和县整建制开展试点,同时鼓励地方自主扩大试点,力争试点范围覆盖到80%左右的县级单位。
第三,发展壮大集体经济。配合中央组织部、财政部落实好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政策,扶持2万个左右村开展试点示范,制定实施贫困地区集体经济薄弱村发展提升计划。
第四,积极推动集体经济组织立法进程。组织开展集体经济组织立法研究,就相关重大问题形成专题报告,为正式启动立法做好前期准备。
事实上,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对于促进农民财产性收入的增长意义重大。赵长保在谈及如何提升农民收入时提到,去年一季度农民财产性收入118元,今年是130元,财产性收入在农民收入中占比不大,但是潜力很大。
他表示,下一步,除了着力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外,还要不断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盘活农村集体资源资产,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进一步拓宽农民财产性收入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