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法出炉后,相关配套落地成为市场关注焦点。3月28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博鳌亚洲论坛2019年年会”开幕式上表示,中国将进一步放宽外资市场准入,全面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今年6月底之前,将再次修订发布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鼓励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
李克强表示,要扩大增值电信、医疗机构、教育服务等现代服务业,以及交通运输、基础设施、能源资源等领域对外开放。负面清单只做减法、不做加法,而且“非禁即入”将全面落实。
去年6月,国家发改委、商务部正式对外发布《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2018年版负面清单》,2018年版负面清单由上一版的63条缩减至48条,并在22个领域推出新的开放举措。商务部研究院国际市场研究所副所长白明向北京商报记者表示,外商投资负面清单从去年63项缩减到48项,负面清单的缩减也将体现在一些细分领域。其次可能是提高开放力度,整体的开放质量将会有提升。
关于缩减负面清单的工作进度,在3月28日商务部举行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高峰透露,商务部目前正在和有关部门一道就缩减市场负面准入清单的相关事项开展调研,商务部将在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逐步建立清单的动态调整机制,尽快完善清单信息公开机制,适时公布2019年版的负面清单。
此外,李克强还强调,为确保外商投资法有效实施,目前中国政府已启动配套法规、规章制定工作,以细化外商投资法确定的主要法律制度,形成可操作的具体规则。这将在年底前完成,确保明年1月1日与外商投资法同时实施。
白明认为,对于配套措施,国内的法规和地方性的政策都要跟上。外商投资法加大了开放力度,但相应地也要考虑国内企业的状况。一纸外商投资法不能解决所有问题,配套措施将更好地辅助外商投资法起到该有的效果。
对于外商投资法中的港澳投资和知识产权保护,李克强也给予了坚定的支持。他指出,将保持港澳台投资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一如既往地支持港澳台发展。外商投资法配套法规中将对港澳台投资做出明确规定。过去实施的行之有效的政策不会改变。“不仅如此,还要让港澳台企业合法权益得到更有效保障。我们将进一步对港澳台投资放宽市场准入,扩大金融服务、高端制造等领域的开放。要不断改善港澳台同胞投资兴业,在内地的学习生活工作等环境的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