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9年1月1日起,《海关总署关于实施企业协调员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正式实施,标志着中国海关对海关高级认证企业的又一项优惠措施实施落地。据了解,高级认证企业是经海关认证的经营者。高级认证企业作为中国海关与国外海关签署AEO协议的互认企业,能够享受双方海关的便捷通关措施。
据了解,为有效实现海关与企业的良性互动,北京海关已经注册“京关信用”微信公众号。企业协调员通过 “京关信用”微信公众号向企业发布信用管理相关政策法规。企业协调员是由直属海关选派,并经培训的海关专业人员。企业协调员由直属海关设立的关企合作委员会负责管理,并持《企业认证专业资质》证书上岗。前期,为推进企业协调员制度的落实,北京海关已在北京地区选取7家高级认证企业作为企业协调员试点企业。2019年1月1日起全面推行企业协调员管理制度,将企业协调员覆盖至北京地区所有高级认证企业。
据了解,高级认证企业能享受到的优惠措施还包括:进出口货物平均查验率在一般信用企业平均查验率的20%以下;优先办理进出口货物通关手续;可以向海关申请免除担保;减少对企业稽查、核查频次;可以在出口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之前向海关申报;AEO互认国家或者地区海关通关便利措施;国家有关部门实施的守信联合激励措施;因不可抗力中断国际贸易恢复后优先通关;海关总署规定的其他管理措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