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种迹象显示,加快资本市场改革与制度建设已成为国家层面统一行动的综合工程,未来支持、鼓励资本市场的政策制度有望密集出台。
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资本市场在规模、结构、功能、制度规范、法律建设和对经济社会的影响力等方面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不可否认的是,资本市场仍然是我国金融体系的短板,一些体制性问题仍然存在,距离“融资功能完备、基础制度扎实、市场监管有效、投资者权益得到充分保护”的要求还有差距,建立高质量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仍需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加快搭建资本市场的“四梁八柱”。
首先,证券法修订迫在眉睫。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是我国不断完善资本市场基础性制度的重要举措,但科创板顺利落地,亟需对相关的法规作出明确、具体的修改补充。业内人士建议,应以设立科创板为契机,加快《证券法》修订,降低证券发行等领域管制,同时加强执法,提高对证券违法犯罪的惩罚力度,增强监管震慑力,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水平。在刑事责任方面,对于情节严重的证券犯罪行为,应当适当提升量刑标准,有力打击扰乱市场秩序、操纵价格、违规造假等行为,不断改善我国证券市场法制环境。同时,应考虑如何把注册制写入法律,在金融创新方面的应用也应纳入法律监管。
其次,《公司法》配套制度修改有望加快。此前证监会表示,正在推进《公司法》配套修改,拟考虑提出在继续坚持同股同权原则基础上,增加公司可以发行拥有不同表决权的普通股的法律安排的修改建议,满足初创企业维持控制权的要求。业内人士指出,随着科创板的落地,在同股不同权上的要求有望放开,这将为新经济企业上市及海外中资股回归提供便利。此外,股份回购配套政策有望加快推出,对于健全市场内生稳定机制,促进市场健康稳定发展意义重大。
第三,进一步完善退市制度。如提升投资者的索赔效率,简化前置条件的设置,完善民事赔偿制度等。
此外,在进一步鼓励具备条件的上市公司保持或加大分红比例,引入社保、养老金等长期投资者,加强信息披露,加快新三板发行与交易制度改革,放宽银行、证券、保险行业外资股比限制,支持外资资管机构在境内设立法人机构等稳定资本市场预期,提升运行效率,扩大对外开放等方面的改革将渐次落地。
总之,在当前经济金融形势下,通过对资本市场基础性、机制性制度的改革和调整,构建良好的市场运行体系,从而让资本市场更加有效地服务实体经济,并成为金融发展的主导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