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从中央到地方,从监管部门到金融机构,各方频频表态加大对民营企业的支持和服务。我国在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问题方面迅速推出一系列政策,行动迅速,态度鲜明。笔者认为,当前应抓住机遇,实施更全面深刻的改革,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更好环境。
11月6日,央行行长易纲表示,从信贷、债券、股权方面实施“三支箭”政策组合;11月7日,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表示,初步考虑实行民营企业贷款“一二五”目标。随后,从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到证券公司,都在积极响应并采取全方位措施,制定目标和计划,加大对民营企业的金融服务。
在经济下行压力增大、未来不确定性增强的情况下,这些举措体现了党和政府“两个毫不动摇”的决心,体现了金融机构与民营企业共克时艰之意,对于稳定市场预期、增强企业信心非常必要。具体而言,“三支箭”政策切中了民营企业融资困局的重点,针对性较强;提高民营企业授信业务占比,能对银行支持民营企业融资起到引导作用。监管部门和金融部门强调进一步完善容错纠错和尽职免责机制,也有助于打消基层机构和一线从业者的顾虑。
不过,在热闹之后,相关部门和机构应进一步坚持转变工作作风,力戒浮躁,标本兼治,注意避免两个不良倾向。
第一,避免形式主义。当下,不少地方政府通过召开座谈会、评选表彰先进等方式,给民营企业家鼓劲打气;金融机构推出支持民营企业“二十条”等措施,并纷纷举行了合作协议签约仪式。但是,我们发现,少数地方从省里到县里,各种活动一个接着一个,民营企业家忙于应付;部分机构与企业签约之后未付诸实际行动或落实较慢,一些措施简单汇总既有做法,内容空洞,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因此,政府部门和金融机构应将主要精力放在抓落实、求实效上来,而不是仍然停留在“表态竞赛”层面。
下一步,应减少坐在会议室座谈、签约,尽量不把企业家“请过来”,而是要眼睛向下,真正地“走下去”。政府部门要着重了解民营企业对营商环境的感受度,督察促进民营企业发展各项政策的落实情况。金融机构要深入调研,真正倾听民营企业家的心声,了解“融资难”的症结,瞄准融资痛点和难点,并在产品和服务上采取行之有效的改进措施。
第二,避免短期行为。应该看到,民营企业融资问题的成因是复杂多样的,既有外部冲击,也有内部因素,既有客观影响,也有主观问题。因此,解决问题的思路不能毕其功于一役,欲速则不达。如果以行政化措施代替市场化原则,短期内能取得一定效果,但长期看则可能埋下风险隐患,既影响金融机构的资产质量,也加重民营企业的负债水平。个别监管部门和机构为体现对民营企业的支持,刻意压低民营企业贷款利率,不但扭曲市场资金价格,破坏风险定价原则,还容易使逐利的资金流向楼市、股市等。
下一步,监管部门应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既要解决“不敢贷”“不愿贷”问题,又要防止出现“硬给贷”“非给贷”现象;在加强对金融机构引导的同时,应尽量减少强制性和“一刀切”的措施,尊重微观市场主体自主经营权利,不直接介入具体的企业和项目。金融机构要在掌握企业经营情况和融资需求的基础上,将资源配置到暂时遇到困难但有市场竞争力的企业;要坚持商业可持续原则,探索长效机制,通过优化流程、创新产品等来提升对民营企业的服务。
总之,要恢复民营企业信心和预期,帮助民营经济走出困境,当下要进一步细化、落实相关政策。通过综合施策,实现货币政策、财政政策和产业政策统筹协调,逐步提升对民营企业的金融服务。从长远看,要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基础,全面深化改革。特别是要坚持“竞争中性”原则,通过改革法律、税收、管理等方面不利于民营企业发展的显性制度和隐形壁垒,打破“玻璃门”“旋转门”“弹簧门”,降低民营企业各种不必要的负担,为民营企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和制度环境,推动民营经济实现可持续的健康发展,这才是治本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