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试点城市与公司名单公布后,上海市、福建省(含厦门市)和苏州工业园区等三个试点地区近日陆续开启了税延养老保险产品销售大幕。业内人士表示,未来随着中国居民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养老需求的持续增长,税延养老保险发展潜力值得期待。
6月13日,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正式发布了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年金保险产品。此前,中国太保也完成了该产品的落地
中央财经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褚福灵表示,税延养老保险属于养老保险体系中的“第三支柱”,是基本养老保险的一个补充。它为有能力且有需求的群体提供了更多样的养老保险选择,也为未来的养老金增加了来源。就其本身而言,它的特点在于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养老保险的支出,可以在一定标准内税前扣除,即缴费免税,到领取商业养老金时再征收个人所得税。
今年4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会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明确从今年5月1日起,在上海市、福建省(含厦门市)和苏州工业园区实施为期一年的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5月底,税延型养老保险获批开展业务公司名单正式出炉,中国人寿、太平洋人寿、平安养老、新华人寿、太平养老、太平人寿、泰康养老、泰康人寿、阳光人寿、中信保诚、中意人寿、英大人寿成为首批获批险企。
目前,太平洋人寿、中国人寿、平安养老、新华人寿、太平养老、泰康养老等6家保险机构共19款税延养老保险产品获得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同意。
褚福灵表示,各保险公司应充分把握住这次试点的机会,重视开发适合的税延养老保险产品、提高服务的便利度、做好恰当的宣传,不断赢得消费者的信赖,促进自身长期可持续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