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纠正是金融风险防范领域的专业术语,专指在金融风险形成初期实施有效干预措施,以避免风险加快聚集。12月1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和P2P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对网络小额贷款进行清理整顿,可以说是非常及时,既避免了“现金贷”行业的无序发展导致风险聚集,而且也为金融管理当局早期纠正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现金贷”是具有无场景依托、无指定用途、无客户群体限定、无抵押特征的网络小额贷款,虽然在满足部分群体正常消费信贷需求方面发挥一定作用,但因为行业内存在反复借贷、高度共债、暴力催收、畸高利率、信息滥用等问题,导致金融风险高度聚集,社会风险隐患较大,客观上需要及时采取干预措施,以免风险进一步无序演化和失控。由人民银行和银监会主导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从“七要点”和“六原则”对“现金贷”业务进行全面清理,包括不久前对“ICO”的清理整顿,这些既是灰色金融领域风险整治、风险早期纠正的成功典范,也为金融风险防范和化解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当前我国正处于金融风险易发高发期,风险点多面广,违法违规乱象丛生,潜在风险和隐患正在积累,对金融风险防范和化解工作提出了巨大的挑战。而基于金融风险形势分析与研判能力为基础的早期纠正措施,无疑是避免金融风险聚沙成塔、聚水成涓的有效法宝。
这首先要具备对金融风险演化的高度敏感性。众所周知,金融业务天然具有风险性,但不能因为金融业务有风险而因噎废食,关键是要能够第一时间识别风险,能够第一时间分析研判出风险演化的趋势。这次人民银行和银监会之所以在这么短时间内对“现金贷”进行规范整顿,与风险监测分析的敏锐性是分不开的。第二,金融风险早期纠正的关键是要行动迅速。从“现金贷”负面舆情发酵到整顿规范通知下发也就一个多月时间,监管措施果断,干脆利落,既明确了业务监管原则,又稳妥考虑到存量业务的风险化解。金融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最忌讳拖泥带水,行动迟缓、犹豫不决的措施最容易向金融市场传递错误信号,导致市场进一步混乱。第三,金融风险早期纠正需要广泛共识。早期纠正措施若实施不当,可能会因为处置风险而产生新的风险。方向一致的信息可以减少金融交易行为的错乱,也符合金融管理的方向;反之,则加大金融市场交易的扭曲,甚至还会出现背离金融管理方向的乱象,而原本化解金融风险的措施反过来又可能成为引爆金融风险的火苗。第四,早期纠正措施务必做到稳妥可控。早期纠正措施的时机和力度选择不当,很可能导致金融风险产生连锁反应,进而失控,有可能最终演化成为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事件。这次清理整顿“现金贷”,无论是时机还是力度的选择,都非常恰当,风险可控,可以说是早期纠正原则在金融风险防范和化解中的成功典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