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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房地产调控将更重视完善供给
2017-11-28 作者: 王静文 来源: 经济参考报

  明年房地产政策将如何发力?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在武汉召开的部分省市房地产工作座谈会引发业界关注。

  会议提出,“坚持调控目标不动摇、力度不放松,不能有任何‘喘口气、歇歇脚’的念头,保持调控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把稳定房地产市场、化解泡沫风险作为重中之重,引导好市场预期,防止出现大起大落。”这表明,会议的主题同十九大报告重申的“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一脉相承,为明年的调控政策定了调。会议选择在武汉召开,则意味着在东部的一二线城市逐渐降温之后,中西部地区的三四线城市将成为未来关注的重点。

  明年之所以延续“调控目标不动摇、力度不放松”,可能主要基于三个方面的考虑。

  一是当前房地产市场的风险已经转移。在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之前,房子主要集中在开发商手中,不少城市面临库存过高的问题,开发商和地方政府的日子都不好过,甚至有可能触发系统性风险。但在经历了一轮去库存和转杠杆之后,房子已经由开发商转移到居民户手中,企业经营状况好转,高库存局面缓解,但居民部门的杠杆率则大幅攀升。目前居民部门的负债收入比已经超过1倍,达到一个比较危险的水平。不过,由于库存大幅减少,而居民部门的资产负债表仍相对稳健,房地产调控所面临的掣肘要相对小很多。

  二是中央对经济放缓的容忍度提高。十九大报告中没有再提GDP翻番目标,而是强调“必须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这预示着中央已经放宽了对经济放缓的容忍度,转而追求经济高质量发展。在这种情况下,房地产作为增长抓手的角色就有所削弱,从而也没必要对调控政策进行调整。而且,习近平总书记不止一次强调,“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高房价显然是与这一目标背道而驰。

  三是为长效机制的出台创造环境。归根结底,房地产调控都属于相机抉择的短期政策,即通过行政手段强行压制市场需求,一旦经济下行压力显现,调控方向很快就会逆转,随后市场会出现报复性反弹。这种情形在过去几轮调控中已经不止一次出现,也在相当程度上透支了政府的公信力。中央已经意识到这个问题,目前正在加紧推出房地产市场长效机制,希望结束这种调控时松时紧、房价大起大落的局面。但在这种机制最终出台之前,还需要延续目前的调控政策,为长效机制的推出创造环境、赢得时间。

  除了调控基调不放松之外,我们还可以看到,本次会议强调要完善住房供给和保障体系,有效调整供给结构,包括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加大对新市民的公租房保障力度,因地制宜发展共有产权住房,继续推进城镇棚户区改造,加强城乡统筹和区域协调等,这些都意味着房地产调控在保持定力的同时,主导思想将逐渐由“去库存”向完善供给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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