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参考报》记者日前获悉,开放型经济新体制试点已经完成中期评估,正在梳理可以推向全国的先进经验,有望在单一执法窗口、开发区协同开放等方面形成20余项可复制推广经验,将参照我国自贸试验区模式形成经验加案例的清单,近期上报国务院后将在全国推广。
2016年5月,国务院批复济南市、南昌市、唐山市、漳州市、东莞市、防城港市和上海浦东新区、重庆两江新区、大连金普新区、陕西西咸新区、武汉城市圈、苏州工业园区等12个地区,开展为期两年的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综合试点试验。至今,试点已经满一年。
记者从商务部获悉,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综合试点试验中期汇报会议日前在北京召开。此前,6月中旬,国家发改委和商务部牵头带队,委托北京大学国家发展改革研究院作为第三方,展开了对12个试点地区的中期评估。
“一年来,综合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在市场配置资源新机制、经济运行管理新模式、全方位开放新格局、国际竞争合作新优势等四个方面,形成了许多好经验好做法,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商务部部长钟山在中期汇报会议上表示。
据悉,按照会议部署,下一步,将在做好中期总结评估,查找短板弱项,梳理试点试验成功案例,研究论证后适时向全国复制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