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金融市场开放再迎里程碑事件。中国人民银行和香港金融管理局2日发布联合公告称,为促进香港与内地债券市场共同发展,中国人民银行、香港金融管理局决定批准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和香港交易及结算有限公司、香港债务工具中央结算系统(以下统称两地基础设施机构)香港与内地债券市场互联互通合作上线(即“债券通”)。其中,“北向通”将于2017年7月3日上线试运行。在“北向通”启动运行之际,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和国家开发银行也将分别于3日和4日首次向境内外投资者发行政策性金融债。
今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和香港金融管理局发布联合公告称,决定同意内地基础设施机构和香港基础设施机构开展香港与内地债券市场互联互通合作。公告称,初期先开通“北向通”,即香港及其他国家与地区的境外投资者(以下简称境外投资者)经由香港与内地基础设施机构之间在交易、托管、结算等方面互联互通的机制安排,投资于内地银行间债券市场。未来将适时研究扩展至“南向通”,即境内投资者经由两地基础设施机构之间的互联互通机制安排,投资于香港债券市场。日前,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内地与香港债券市场互联互通合作管理暂行办法》。
交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连平表示,“债券通”是我国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的新里程碑。稳妥推进资本和金融账户开放是我国既定战略。作为托管量和债券余额均处在全球前列的中国债券市场来说,逐步扩大开放、与国际金融市场接轨是大势所趋。近年来,国内债券市场对外开放程度不断提高,参与投资者类型众多,但广度和深度仍然不够。截至目前,已有473家境外投资者入市,总投资余额超过8000亿元人民币,占全部债券市场余额的比例仅在1.2%左右。与开放程度更高的发达国家市场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
截至目前,境外机构投资者可通过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进入中国债市,而在2016年人民银行3号公告发布之后,境外机构投资者也可通过银行间市场结算代理人完成备案、开户等手续直接进入银行间债市交易。与上述方式相比,“债券通”以国际债券市场通行的模式为境外机构增加了一条可通过境内外基础设施连接便捷入市的新渠道,以提高入市效率。
央行此前表示,从其他国家债券市场对外开放的经验看,境外投资者既可以采取逐家到境内开户模式入市,也可以通过基础设施连通的模式投资于该国债券市场。前一种模式下,对境外投资者要求较高,需要对该国债券市场相关法规制度和市场环境有全面深入的了解;后一种模式下,境外投资者依靠基础设施互联和多级托管便捷地“一点接入”全球债券市场,成为国际主流做法。“债券通”属于后一种模式,其通过两地债券市场基础设施连接,使国际投资者能够在不改变业务习惯,同时有效遵从内地市场法规制度的前提下,便捷地参与内地债券市场。
德意志银行高级策略分析师刘立男表示,在现有项目基础上,“债券通”将为全球机构投资者全面打开境内67.6万亿元人民币固定收益市场。基于“沪港通”和“深港通”的成功经验,“债券通”也有效解决了国际投资者对人民币全面可兑换和资本跨境流动的担心。预计“债券通”落地初期,资本流入趋势平缓,随后规模逐步扩大。德意志银行维持先前预测,认为未来五年外资流入人民币债市的规模或达7000亿至8000亿美元,人民币债券有望在今年下半年纳入主要全球债券指数。
汇丰亚太区行政总裁王冬胜表示:“‘债券通’是推动中国债券市场持续发展及迈向全球化的重要催化剂,同时有助于巩固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债券通’不仅鼓励更多的国际投资者参与全球第三大债券市场,也有助于激发对内地固定收益产品的新投资需求,从而最终吸引更多海外机构在内地发行人民币债券。”
值得注意的是,在此前发布的《内地与香港债券市场互联互通合作管理暂行办法》中,原征求意见稿中出现的“‘北向通’没有投资额度限制”的表述被删去,但暂行办法也没有提及任何额度限制。工银国际研究部主管程实表示,估计其中有两个考虑:第一,可能是出于风险管理,如明确没有额度限制,可能触发跨境资金大规模流动,引起市场波动,把这一表述删去,可以让监管层有更大的弹性去管理资金流入的速度和规模;第二,可能是出于对未来推出“南向通”的考虑,在公平的原则下,“北向通”和“南向通”的投资额度应该是对等的,如“北向通”明确没有投资额度限制,市场会预期将来的“南向通”也获得类似的对待,但这可能会加大资金流出的压力,不利于市场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