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诺贝尔经济学奖授予了哈佛大学教授、经济系主任奥利弗·哈特和麻省理工学院经济系教授本格特·霍斯特罗姆,以表彰他们对契约理论做出的贡献。
契约理论旨在分析特定交易环境下,契约下不同利益主体的行为及互动影响。在经济学的这个细分领域中,许多经济学家都进行了深入研究。20世纪经济学大师、1991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罗纳德·哈里·科斯完善了产权理论,系统的阐述了交易成本问题。科斯的理论贡献,直接指引了包括我国在内许多经济体上世纪80年代以来实施的企业改革。
我们可以将奥利弗·哈特理解为科斯在学术上的重要传续者。奥利弗·哈特认为,交易成本受到合同的不完全性的强烈影响。在他看来,无论如何设计,无论合同如何繁复细致,都不可能设计出最优的合同,不可能将所有条件下的所有责任、权限都规定得一清二楚,一定会有漏洞所在。他在20世纪80-90年代就提出,当合同(必然)不完全时,资产归谁所有、谁拥有对资产的支配权就变成了关键问题,这将决定合同履行中的激励问题。
据奥利弗·哈特的弟子、中国人民大学教授聂辉华的介绍,奥利弗·哈特31岁就以学术贡献而当选为世界计量经济学会院士,之后先后出任伦敦经济学院、麻省理工学院和哈佛大学教授,更获得了“这个世界上有些人注定是为经济学而生的”的美誉。奥利弗·哈特1990年与约翰·摩尔合作发表的论文《产权与企业的本质》,阐述了从不完全契约的角度分析企业产权的新框架,即著名的GHM模型。奥利弗·哈特和本格特·霍斯特罗姆此次获得诺奖的学术研究,正是建立在GHM模型基础上的拓展研究成果。不完全契约理论已经成为研究企业产权、企业融资、国际贸易、政府边界乃至社会契约的最主要框架之一,这其中最重要的奠基者就是奥利弗·哈特。按照聂辉华教授的介绍,奥利弗·哈特2008年之后将行为经济学引入研究,希望发展出新一代的契约和企业理论,从这个意义上讲,奥利弗·哈特未来有可能“梅开二度”,再获诺奖。
我们现在看到的这本《企业、合同与财务结构》,英文版最早出版于1995年,简体中文版则被收录于国内经济学学术建设和引进水平最高的“当代经济学系列丛书”。这本书分为两篇,第一篇研究企业边界,第二篇研究企业的财务结构。
在第一篇中,奥利弗·哈特探讨组织理论中一个经常性的命题,即企业究竟是根据什么,决定将特定的交易(如委托生产)放在企业内部进行(如并购供应商)还是通过市场或通过长期的外包合同来完成。这个命题由来已久,但迄今在现实的经济生活中仍然具有重要意义。最近十年来,创新企业的代表谷歌,已经先后收购了200多家公司,而在互联网行业之外的钢铁等传统行业,巨头企业也经常发起针对新兴竞争对手的并购,这也因此形成了一种以创立发展供大企业并购企业的创业热潮。
奥利弗·哈特在《企业、合同与财务结构》一书中的有关论述,可以用来分析解释企业并购热潮。在商业条件不发生改变的前提下,交易方可以轻松的相互签订长期合同。但在现实生活中,这一前提很难具备,尤其是重要原料、能源价格具有显著的可变性,以及产品技术标准会发生不可知的升级迭代的情况下,都使得外包合同很难长期完整履行——这些事件可能累积起来成为影响企业履行供应链大合同的严重风险。当然,并购本身在增加了并购方的控制力的同时,对于被并购企业也可能形成负面影响,后者将无法在成本增加的情况下要求交易方相应增加采购费用。
当然,在商业条件发生较大变化的情况下,可以通过重新协商来完成约定。奥利弗·哈特提醒指出,重新协商会产生不可知的多种成本,一是直接的协商成本,会就分担新增成本或分配新增收益产生争论,且不产生效益;二是因为各方对于重新协商相关信息的了解并不对称,因而可能让达成协议面临多重障碍。另外,采购企业与供应商之间如果不能轻易相互替换,就表明存在事前的关系专用性投资,比如,双方的车间建在相近的地方,技术标准相通。但这样的事前关系专用性投资,的确将削弱交易方的博弈主动权,特别是规模相对较小的一方很可能因此变得更加依赖于另一方,因此,很多行业中,围绕供应链会出现密集的并购,尽管我们知道,并购往往会带来所谓的规模不经济。自然,并购将有助于收购企业对另一方进行更多的关系专用性投资,例如,进一步提高对方的自动化水平,帮助其提高交付订单的能力。
奥利弗·哈特也指出,在存在许多买者和许多卖者相交易的标准竞争现货市场(笔者注:比如珠三角地区服装、电子等产品的外包市场),非合并状态是一种有效率的安排。这一观点提醒人们,在竞争较为激烈、行业集中度较低的产业或行业细分领域,并购的意义并不明显。
《企业、合同与财务结构》书中进一步解释了并购与非并购状态下,工人等内部人获得的不同激励。按照奥利弗·哈特的观点,推进并购,应当努力增强企业内部的信息透明度,由此将更好的促进员工改善对于并购后的企业的前景预期,并在当下采取合作态度。
全书第二篇用不完全合同来解释公司的财务结构。这也是经济学界长期争论未决的问题。20世纪80年代-本世纪初,我国经济学界不少学者都主张国企改革重在解决资产的所有权与控制权分离的问题,甚至有专家声称美国等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企业多实现了二权合一。这其实是一种误解,包括美国在内,资本主义世界从18世纪到20世纪中期,很多产业长期由创业家族或并购家族掌控,即实现了二权合一,但在之后,随着经济的进一步金融化,所有权与控制权分离的现象日益突出,二权分离变成了新的常态。欧美经济学界经常争论的代理人问题,即来源于此。
奥利弗·哈特在这本书中就提出,企业所有者与控制人之间的合同,也无法避免不完全性,代理人有动机也有操作空间牟取不当私利。尤其是,企业是上市公司,所有者高度分散(即类似于所有权虚置),多数投资者没有能力也缺乏足够意愿去尽职监督控制人,这就产生了很强的道德风险。书中考察了多个投资者在硬化企业家预算约束方面的作用,并就控制人发行优于现有债务的债券来为不赢利的投资融资等“搭便车”操作的风险控制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