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经济日报》财经版以《商业银行利润增速下滑 不良微升》为题,报道了截至三季度末,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较上季末增加566亿元,不良贷款率比上季末上升0.01个百分点。虽然当前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保持相对稳定,但不良“双降”工作依然不容松懈,商业银行必须从源头抓起,提高规避不良贷款的能力。
一是加强资金用途调查能力。应摸清借款申请人资金的真实用途,发现以虚假用途申请的,应及时制止。信贷资金用途必须合法合规合情合理,确保资金用于企业经营,否则,贷款产生不良的风险较高。同时,加强经营现状分析能力,重点分析企业财务报表及会计账、日常经营费用,以及与经营相关的银行流水等。
二是加强有效担保落实能力。谨慎落实担保措施,谨防出现担保无效和担保变现困难。所抵押担保还应到法定部门办理登记手续,若有必要,应办理强制公证。
三是贷后跟踪检查能力。严格落实贷后跟踪检查制度,做到及时发现不良风险,尽早解决。对于贷后资金去向,应核实其用途。借款人一旦出现不良预兆,应及时采取措施,追加担保,提前还款,或由强制公证书申请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