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国资委26日向媒体通报国有资产监督体制机制的调整,将在整合原有资源的基础上,新设监督一局、监督二局、监督三局,推动外派监事会监督检查成果的综合运用。
3个新设的监督局主要负责外派监事会反映问题的核查、分类处置、整改督办工作,组织开展国有资产重大调查,提出相关责任追究的意见建议,形成监督工作完整闭环。
除新设机构外,国资委还加强了运行机制,形成以党委会和主任办公会为主体的领导决策平台,以分管国资委领导为主体的协调处置平台,以监事会主席为主体的监督报告平台。
“调整后的体制机制,将更加强化对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督,更加有效发挥监事会的制度优势,更加充分发挥监事会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方面的重要作用,努力打造法治央企、阳光央企。”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王文斌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