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6月3日表示,将强化并购重组业绩承诺的信息披露监管。他表示,上市公司在并购重组过程中,有关方面所作的业绩承诺能否实现受多种因素影响。证监会依法对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在业绩承诺作出及履行过程中的信息披露进行监管。上市公司2015年年报披露以后,证监会重点关注了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业绩承诺的履行及信息披露的合规情况。近日,北京证监局已对中水渔业进行立案调查。下一步,证监会将继续强化并购重组业绩承诺的信息披露监管,对违法违规事项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维护市场秩序,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张晓军还表示,证监会一贯重视资产管理业务监管,近期正在指导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修订《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落实资产管理业务“八条底线”禁止行为细则(2015年3月版)》,拟进一步督促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切实履行管理人职责,提高资产管理业务运作规范程度。
当天,证监会通报了证监会对内幕交易、操纵市场、信披违规等4宗案件行政处罚的情况。一是沈延军作为内幕信息知情人,泄露了宁波理工监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组的内幕信息给史波,史波当天即利用该内幕信息买入“理工监测”股票,非法获利约18万,;刘俊峰控制4个他人账户,利用对倒拉抬和盘中高价申报买入的方式操纵“理工监测”的股价,非法获利约74万。证监会决定对沈延军处以10万元罚款;没收史波的违法所得约18万元,并处以约36万元罚款;没收刘俊峰违法所得约74万元,并处以约74万元罚款。
二是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智光电气)与广州岭南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岭南电缆)两家公司的董事长李某某是智光电气拟购买岭南电缆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这一内幕信息的内幕信息知情人。郭亚峰与李某某为朋友关系,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郭亚峰与李某某有电话联络、见面接触,郭亚峰使用本人证券账户买入“智光电气”,非法获利约207万元,广东证监局决定没收郭亚峰违法所得约207万元,并处以约207万元罚款。
三是蔡福益控制5个账户(简称账户组),在2014年11月27日至12月1日期间,陆续买入“汉鼎股份”股票。截至2014年12月1日收盘,账户组持有“汉鼎股份”合计占“汉鼎股份”已发行股份的5.01%。蔡福益在合计持股达5%时,未及时按相关规定予以报告和公告,此后在2014年12月2日至4日期间,继续买入“汉鼎股份”,账户组在2014年1月1日至11月25日及2014年12月1日至2015年2月3日期间累计持有“汉鼎股份”股票占“汉鼎股份”已发行股份的5%以上,在上述两个期间内,蔡福益先后多次买卖“汉鼎股份”股票,浙江证监局决定对蔡福益超比例持股未披露、限制期交易及短线交易行为予以警告;对蔡福益超比例持股未披露行为处以40万元罚款,对蔡福益限制期交易行为处以50万元罚款,对蔡福益短线交易行为处以5万元罚款,合计共处95万元罚款。
四是民商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民商集团)副总裁石金华通过蔡某军、陈某、魏某借用“王某昌”等6位自然人股票账户(简称账户组),将民商集团及其统一控制和管理的民商(重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安远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资金转入账户组5998万元,并要求蔡某军、陈某、魏某在资金到账后买入“厦华电子”股票,厦门证监局决定责令民商集团改正,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石金华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
张晓军表示,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律法规,严重破坏了市场秩序,必须坚决予以打击。证监会将持续对内幕交易、市场操纵、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惩处违法失当行为,依法、全面、从严监管。
6月3日,证监会按法定程序核准了9家企业的首发申请,其中,上交所4家(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交所中小板2家(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3家(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盛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将有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2家公司直接定价发行。上述企业及其承销商将分别与沪深交易所协商确定发行日程,并陆续刊登招股文件。上述9家企业的筹资总额预计不超过53亿元。截至2016年6月2日,中国证监会受理首发企业801家,其中,已过会120家,未过会681家。未过会企业中正常待审企业651家,中止审查企业30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