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18日在例行发布会上表示,去年9月证监会组织北京、天津、上海、深圳证监局联合沪深交易所、中国结算等对取得证券资信评级业务许可的全部7家证券评级机构开展了现场检查工作。
检查发现如下问题:1、证券评级机构对同一类对象评级没有采用一致的评级标准和工作程序;2、证券评级过程中使用的模型与披露的不一样;3、证券评级未按规定进行尽职调查;4、评级委员会未按规定进行评审决议;5、未建立复评制度;6、未按规定及时出具跟踪评级报告;7、未按规定勤勉尽责进行跟踪评级;8、原委托证券评级机构未按规定公布未被发行人采纳的评级结果;9、未按要求管理证券评级业务档案或者业务档案不完整等。
邓舸介绍,北京证监局依法对大公国际和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依法出具警示函;天津证监局依法对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出具监管警示函;上海证监局依法对上海新世纪(50.85, 1.49, 3.02%)资信评估出具监管警示函,对中诚信证券评估出具监管警示函;深圳证监局依法对鹏元资信评估出具监管警示函。下一步证监会将进一步关注中介机构的诚信问题,净化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