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晚间,证监会、财政部、国资委、银监会等四部委联合发布《关于鼓励上市公司兼并重组、现金分红及回购股份的通知》(下称“通知”),旨在通过多种方式进一步深化改革、简政放权,大力推进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积极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该《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近年来,上市公司兼并重组活动日趋活跃,大量优质资产通过并购重组进入上市公司,这种火爆的市场情绪即便是在今年年中的暴跌后,市场热度也并未大幅受挫。《通知》指出,在并购重组监管中将进一步简政放权,扩大取消审批的范围;鼓励支付工具和融资方式创新,在现金支付、股份支付、资产置换等方式外,推出定向可转债作为并购支付工具;鼓励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依托资本市场加强资源整合,调整优化产业布局结构;推动银行以并购贷款、综合授信等方式支持并购重组,并通过多种方式为跨国并购提供金融支持。
其实,早在今年8月初,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在例行发布会上就有强调,将进一步推进并购重组市场化改革,并列举多项具体措施予以推动。比如:扩大配套募集资金比例,由不超过交易总金额的25%,提高到不超过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100%。
有券商分析师对此称,该新政鼓励并购重组的立场鲜明;希望通过并购重组让资金进入实体经济,另一方面也提高合并后公司的盈利,未来市场或将由资金面推动转为价值面推动,从市盈率推动转为每股收益推动,进而从快牛转为健康慢牛。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是优化投资者回报机制建设的重要内容。近年来上市公司整体现金分红水平不断提升,其中,2014年,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家数占比为73.2%,现金分红比例为33.51%。
《通知》指出,上市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方式进行利润分配;鼓励上市公司结合本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盈利水平,增加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的占比,具备分红条件的,鼓励实施中期分红;同时,要完善鼓励长期持有上市公司股票的税收政策,降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成本,提高长期投资收益回报。
在今年下半年股市持续低迷的情况下,一些上市公司为了引导投资者认识公司股票内在价值,启动了回购操作。据了解,今年7月以来,沪深两市公告的回购中,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回购金额占比达72.8%。
为进一步便利公司适时回购,《通知》表示,当上市公司股票价格低于每股净资产,或者市盈率或市净率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达到预设幅度的,可以主动回购本公司股份;当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出现上述情形时,鼓励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结合自身状况,积极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推动上市公司回购本公司股份,有能力的,可以在资金方面提供必要支持。
当然,改革与监管兼顾,在推进各项市场化改革的同时,《通知》强调,要加强监管,采取有效措施依法打击和防范并购重组过程中的内幕交易、利益输送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信息披露的监管力度,加强联合执法检查;敦促上市公司在回购股份时,依法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