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尝试科研资金管理“阳光再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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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称既需防止行政过渡干预,也要避免因噎废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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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7-03 作者:记者 毛一竹 肖思思/广州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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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广东科技腐败系列案件所暴露出的科技业务管理部门普遍存在的深层次问题,广东省、广州市科技系统提出,对财政投入科研资金管理进行“阳光再造”,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手段,建立起分权制衡、公开透明的管理体系。 广东省科技厅厅长黄宁生认为,汲取此前的教训,需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建立分权制衡、权责统一、科学合理、公开透明的制度流程,是防腐拒变的根本手段。 《经济参考报》记者了解到,去年下半年以来,广东科技厅对项目管理所涉及的部门(处室)实行横向分权。涉及科研项目指南编制、评审组织、立项建议、经费分配等关键环节,分别由不同部门(处室)负责,每个部门只能对全流程的某个环节具有操作权限,实现“评审权与立项权相制衡、立项权与资金分配权相制约”。有助于堵住以往每个处室负责人都是“老大”,权力“封闭运行”的制度漏洞。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黄宁生介绍,利用云计算、大数据处理等最新技术,广东重新打造一个可以有效连通国家、省、市各级科技管理部门和科研任务承担单位的“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 记者近日实地参观广东省科技厅“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看到,科技项目的指南编制、项目申报、立项结果、项目成果等关键节点信息,都面向社会公众充分开放,专家评审意见和分数如实反馈给用户,“双盲评审”屏蔽专家姓名,自动回避利益相关专家。采取在线评审方式,减少线下操作和联系。此外,还实现涵盖科技业务全流程的“痕迹”长期保存,从业务处经手人到各级审批人的审批意见、时间都在系统中如实显示,做到责任到人,有效追踪。同时,系统引进了监察处,对“黑名单申请”等异常情况实时监督。该平台还向广东省监察部门、审计财政部门全方位、全天候开放,各部门可实时对科技管理工作进行监督。 在广东省、广州市科技系统关于财政扶持科研资金管理的“阳光再造”改革中,让“市场发挥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成为共识。其具体做法是:财政科技投入由单一的“事前项目补助”改为以科技金融为主的引导性投入,以及后补助、以奖代补、合同补贴等具有比较明确、客观标准的资助方式,取代目前政府直接将财政资金、公共资源投入到某几家企业的做法,减少行政权力的寻租空间。 广州市科信局局长马正勇认为:“财政科研资金应当用在两个方面,一是引导社会的研发投入的方面,例如政府给企业100万元,企业应该配套投入1000万元或更多,还要有相应的产出要求。这样一举多赢,既尊重市场的研发方向,产生政府研发投入放大效应,同时对初创期的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可以由‘点对点’扶持企业到‘点对面’扶持孵化器的转变来实现。” 不过,有业内人士认为,在“阳光再造”同时需要防止两个倾向:既不能让政府“有形之手”过渡干预本该由市场主导的科技资源配置,也不能因噎废食,削弱政府在原始创新、公益类科研等领域中的主导作用。 中国科学院院士卢柯认为,在“市场失灵”的基础研究、社会公益研究和共性关键技术研究领域,“有形之手”的力量尤显不足。目前我国的基础研究投入不到R&D经费支出的5%,远低于创新型国家15%以上的比例。黄宁生介绍,财政资金无偿资助应当主要投入不能直接带来经济效益的基础研究、战略性研究和公共重大民生项目。 此外,业内人士认为,在财政扶持科研资金发放环节的“阳光再造”之外,应该根据科研特点,加强对使用环节的考核,避免科研经费发放之后被滥用的现象。应改变科研经费“不拿白不拿”的无偿给予,建立科研资金投入产出考核机制。同时,制定科研信用管理制度,加强对公职人员离职后相关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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