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上海总部:三个月把《意见》大部分措施落地
2013-12-04   作者:记者 张莫 姚玉洁/北京 上海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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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央行最新发布的《关于金融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党委副书记、副主任兼上海分行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局长张新3日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希望用三个月时间把《意见》的大部分措施落地实施。
  《意见》着力推进人民币跨境使用、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利率市场化和外汇管理等领域改革试点,并坚持风险可控、稳步推进,“成熟一项、推动一项”,适时有序组织试点。由于《意见》只是“意见”而非“政策”,意味着还需相关主管部门推出可操作的规则方可执行。因此,具体的操作细则,尤其是涉及个人跨境投资等较现有政策突破较大的政策细则何时出台成为市场关注的焦点。
  “对于《意见》的具体条款,总体来看,大部分已基本成熟,可以立即实施,如跨境人民币业务、外汇体制改革、自由贸易账户设立等;还有一部分需要制定细则后,在全国率先组织实施。比如,利率市场化,其中一部分已经基本成熟,一部分市场影响较大的措施则需要制定细则后按照全国统一部署审慎实施。再比如,个人境外直接投资,也需要制定细则后按照全国统一部署尽快实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将在总行领导下具体负责一线的操作工作,逐项指导企业和金融机构具体落实。”张新表示。
  《意见》公布之后,各家自贸区内的金融机构也已经跃跃欲试。中国银行上海自贸区分行行长周和华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银行正在做最后的测算,等待人行验收分账管理系统,在验收之后,就可以为自贸区企业提供开户、汇款、汇兑、资金划转等业务。“自贸区挂牌当日就储备了300多家企业客户,现在则有更多的企业客户储备。”周和华指出。
  对于试验区内的金融支持措施,市场担心会进展缓慢,有的说至少要两到三年才能落实。对此,张新表示,“我们在一线工作的人希望用三个月时间能把《意见》的大部分措施落地实施,用半年的时间初步探索总结试验区改革成熟的经验,用一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金融管理模式。”
  张新表示,试验区作为一种新型的开放模式,它不是金融特区,更不是一块“飞地”。人民银行在试验区内组织开展的金融业务都是在岸业务,这些业务近年来在全国各地都有所开展,只是试验区内的开放程度更高、市场化程度更高。“离岸金融不是试验区金融支持措施的目标,离岸金融中心也不是试验区建设的选项。”张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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