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对工程建设招投标进行全覆盖式的数字化动态监管,甘肃省建设部门增强了监管合力,提高了监管效率,降低了安全隐患,健全了诚信机制,初步使全行业处于受控状态。
粗放式监管根源在于底数不清
虽然经过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建筑业发展更加规范,但一些基层干部认为,要从根本上治理建筑市场存在的问题,仍然迫切需要加强常态化监管。而甘肃省与全国其他地区一样,监管面临着手段有限、触角短和不灵敏的问题,以阶段式整顿和抽查的粗放式监管为主。
一些受访者认为,其根源在于对建筑业底数不清、底细不明,监管基础不牢。具体表现为:对建筑业底数不清,监管信息资源无法共享,监管无法形成合力。由此造成缺乏相应资质的企业靠伪造资质或挂靠“借壳上市”、工程质量检测数据失真、围标串标等不正之风屡有发生等问题难以得到彻底整顿。
甘肃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厅长李慧认为,当务之急在于从打牢监管基础做起,从动态掌握建筑行业基础信息入手,利用现代化管理手段创新监管模式,健全闭合式监管链,使全行业处于“受控”状态。
2009年以来,甘肃省建设厅用3年的时间建立建筑业电子信息化监管机制,经筛查共录入2786家建筑企业,其中审核通过2045家;录入各类执业人员111万人。这也是甘肃首次摸清建筑业的家底。
甘肃省建设厅建筑管理处处长张天军说,对于因各种问题未能入库注册的企业,甘肃省要求各级建设主管部门根据具体情况分层次提出处理意见,视其情况对存在问题的企业依法处理。这为下一步甘肃省推行建筑行业企业差别化管理提供了便利。
全行业数字化管理延伸监管触角
在基础性工作的基础上,甘肃省将电子信息化监管细分为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工程质量检测监管系统和电子辅助评标系统等三大板块,分别发挥加强建筑业全流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挤压围标串标空间等作用。到今年1月,三大系统都已运行。
记者实地走访发现,新的监管机制已开始发挥有问题早发现、早纠正的作用,对建筑企业和从业人员的震动很大。
一是实现监管联动和动态管理。甘肃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主任苗宽绪说,监管平台打通了企业、从业人员和工程项目三大数据库,有效破解了信息不对称问题。对各类信息进行自动查重、比对,杜绝了企业资质造假、个人违规“挂证”等问题。同时系统把工程项目分为12个环节,上一步没有完成不得进入下一阶段,环环相扣,形成了一个闭合的监管链。
二是杜绝了工程质量检测数据造假,确保了保障性住房等重点工程质量处于受控状态。
据调查,一些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现象,而甘肃省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只有600多人,每人年均监督10个工程项目,对质检结果的核查主要集中在验收阶段或资料抽查上,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不合格及弄虚作假行为则很难发现。
甘肃省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管理局局长姜显明说,工程质量检测系统作为电子信息化监管的三大组成部分之一,发挥了原始数据实时上传、无法人为改动的作用。出现问题系统自动提示,不仅提高了监管效率,也降低了监管成本。
三是延伸了监管触角,监管深度、广度明显增强。苗宽绪说,电子监管机制自动锁定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安全负责人,前一个项目中被录入的“三类人”,在此后的招标项目中被自动“屏蔽”,这就防止了工程建设安全关键人员多处承揽项目的问题,确保了工程质量。下一步启用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指纹考勤系统后,这个曾经比较突出的问题还会进一步改观。
诚信体系引导企业转变发展方式
记者调研发现,甘肃省建筑电子信息化监管机制还延伸发挥两大作用:
一是通过更加科学、有力的监管,倒逼企业摈弃重市场公关轻管理等不良风气,更加注重提升自我实力。
甘肃省建设厅开发的电子辅助评标系统,不仅变我国沿用前苏联的工程总量计价投标法为国际通行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法,还将企业不良行为记录、工程安全管理列为评标指标之一。这样既增加了围标、串标的难度,评标指标也更加科学,是对投标企业管理水平的全面考量。
二是有望发展为行业诚信系统。
李慧说,电子监管系统集纳了企业奖惩、不良记录,系统可自动关联、整合。企业一旦违规,其经营活动将会自动受到相应限制,发挥了激励企业守法经营、苦练内功的杠杆作用。
2011年11月,定西市住建局通过工程质量检测系统发现,定西市安定区一处保障房建设项目使用的钢材两次抽检均不合格,20多吨钢材被清出工地。这一处理结果也被电子监管系统列为不良信息,生产厂家河南某钢厂,其产品在全省范围内被禁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