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最高将处以2000元罚款
2012-12-26   作者:记者 陈晨/陕西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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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参考报》记者从陕西省商务厅获悉,根据新颁布的《陕西省商务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今后陕西省境内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的经营场所,最高将受到2000元的罚款处罚。
    陕西省商务部门要求,今后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或未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予以明示,初次违反将责令经营场所整改,第二次违反将被处以1000元罚款,并责令改正。第三次以上违反,经营场所将被并责令改正,并处以2000元罚款。
    陕西省同时规定,经营者未在固定地点贴标销售散装酒,流动销售散装酒的,最高将被处以10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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