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国税行政处罚将设五年“追溯期” 自由裁量权不再“自由”
2012-12-06   作者:记者 马姝瑞/合肥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网
 
【字号
    对国税行政处罚裁量权进行细致规范,同时拟设五年“追溯期”,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将不予处罚……这是安徽省国税局就即将于明年起实施的《安徽省国税系统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征求意见中明确提出的“新政”,自由裁量权将从此不再“自由”。
  为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安徽对国税处罚的罚款数额进行了细化要求,尽可能地将模糊定义“清晰化”。在只规定最高罚款数额没有规定最低罚款数额的情况下,要求减轻处罚按要按照最高罚款数额的10%以下确定,从轻处罚按最高罚款数额的10%-30%之间确定,从重处罚按最高罚款数额的70%以上确定。
    此外,“新办法”还将重点给“自由裁量”套上“紧箍咒”。如规定:当罚款为一定金额的倍数的,税务部门的减轻处罚应当低于最低倍数,从轻处罚应当低于最高倍数与最低倍数的平均值,从重处罚应当高于平均值;当罚款为一定幅度的数额的,减轻处罚应当低于最低罚款数额,从轻处罚应当低于最高罚款数额与最低罚款数额的平均值,从重处罚应当高于平均值等。
  凡标注来源为“经济参考报”或“经济参考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稿件,及电子杂志等数字媒体产品,版权均属经济参考报社,未经经济参考报社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刊载、播放。
 
相关新闻:
· 安徽金沙钼业公司挂牌转让40亿元国有股权 2012-12-04
· 安徽明年起六类企业需投保环境污染强制责任险 2012-11-26
· 安徽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出炉 2012-11-19
· 华菱今年7款重卡产品被认定为“安徽省高新技术产品” 2012-11-09
· 星马公司获评“安徽省自主创新品牌示范企业” 2012-11-09
 
频道精选:
·[财智]诚信缺失 家乐福超市多种违法手段遭曝光·[财智]归真堂创业板上市 “活熊取胆”引各界争议
·[思想]投资回升速度取决于融资进展·[思想]全球债务危机 中国如何自处
·[读书]《历史大变局下的中国战略定位》·[读书]秦厉:从迷思到真相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媒体刊例 | 友情链接
经济参考报社版权所有 本站所有新闻内容未经经济参考报协议授权,禁止转载使用
新闻线索提供热线:010-63074375 63072334 报社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57号
JJCKB.CN 京ICP备120287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