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合同纠纷调解工作,有效规范签约、履约行为,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秩序,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西城工商分局近日联合签发了《合同纠纷行政调解与司法确认衔接机制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辖区合同纠纷行政调解与司法确认程序的相关规则。
西城法院民三庭庭长王珊介绍,目前我国针对合同纠纷主要有三种解决途径,一是工商部门合同纠纷行政调解,二是人民法院司法调解和裁判,三是仲裁机关仲裁。其中,行政调解因其程序简便、效率高,司法调解和判决因其强制执行力,为广大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所熟悉和接受。针对这一状况,西城区人民法院、西城工商分局携手创新,积极整合各自职能优势,有效建立了西城区合同纠纷行政调解与司法确认衔接机制,畅通了合同纠纷解决渠道,使辖区合同纠纷的化解更加高效便捷。
据悉,合同纠纷案件包括:西城工商分局依据《合同争议行政调解办法》直接受理的法人、个人合伙、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以及其他经济组织相互之间发生的以实现一定经济目的为内容的合同争议的行政调解案件,以及西城法院认为适合西城工商分局调解的并经当事人同意的委托或者邀请西城工商分局进行调解的合同纠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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