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强力扶持中小微企业
国外小微企业调研
2012-10-22   作者:记者 宋成峰 权香兰/首尔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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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期以来,韩国十分注重对中小企业和小微企业的扶持和培养。目前,韩国中小企业数量超过300多万个,占全国企业总数的99.9%,创造价值占GDP的50%。为了保证中小微企业的生存空间,韩国政府努力为中小微企业营造公平竞争环境,防止大企业垄断经营。
  韩国成立了直属总统的机构“共同成长委员会”,并颁布了“中小企业固有行业指导方案”,指定中小微企业固有的经营领域。在韩国,面包店、咖啡店等通常都被认为是中小企业的固有行业。此外,市场规模在1000亿至1.5万亿韩元(1美元约合1134韩元)的行业也被划分为中小微企业的固有行业。例如,韩国政府明令禁止大企业从事玉米油加工、豆腐加工、辣酱加工等行业生产。如果大企业违反规定,将被宣布为“不道德企业”,不但可能面临高额罚款,还将受到民众的排斥。
  韩国法律也规定,政府机关、地方自治团体以及按照特别法设立的特别法人,应优先采购中小企业和小微企业的商品,并保证政府采购中产自中小企业和小微企业产品的比重不得低于50%。
  据韩国中小企业研究院研究委员、经济学博士吴东胤介绍,为解决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难题,韩国政府为它们提供了一定额度的“政策资金”。这种贷款周期一般在8年左右,利率为2%至8%,远低于商业贷款10%的水平。
  由于民间风险投资机构不愿向风险大、资产规模小的中小微企业投资,因此,韩国政府专门设计了多种有政府背景的风险投资基金,还引入了共同融资制度,即韩国中小企业振兴公团以信用的方式,提供政策性资金贷款,而民间银行提供对等的资金支持。
  在税收优惠方面,政府规定,对新办中小微企业从营业之日起,减免3至5年法人税、所得税和财产税等,对设备投资者免征投资额10%的投资额,在中小企业为偿债而转让不动产时,免征让渡所得税、特别附加税,废除购买国民住宅债券等。
  韩国在资源配置方面给予中小微企业优先权。政府成立了“中小企业综合流通中心”,促进中小企业与消费者直接接触,从而为广告投放能力弱和销售渠道差的中小企业创造展示产品的空间。
  此外,为了保证小型家庭式超市、小区内部小卖部、小商店等行业的客源,韩国政府对大型超市、大型商场的经营时间均有明确的限制。韩国大商场关门时间最晚为晚上8点。从今年开始,首尔地区对大型商场实施“强制休息日”制度。政府将每月第二周和第四周的周日规定为休息日,最大限度地保护中小商贩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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