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初裁进口乙二醇和二甘醇的单丁醚倾销
2012-07-27 作者: 来源:新华道琼斯手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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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27日公告,初步裁定原产于美国和欧盟的进口乙二醇和二甘醇的单丁醚存在倾销。商务部决定采用保证金形式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自2012年7月28日起,进口经营者在进口原产于美国和欧盟的被调查产品时,应依据初裁决定所确定的各公司的倾销幅度向中国海关提供保证金。美欧各公司的倾销幅度为9.3%-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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