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司法拍卖是否犯法?
2012-07-19   作者:裘立华 张遥  来源:经济参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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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络司法拍卖第一拍”刚一落槌,中国拍卖行业协会就抗不住了, 他们搬出相关司法解释说,法院在淘宝上进行司法拍卖,是违法行为。浙江省高院这次到底是“犯”法了呢,还是冒犯了拍卖业的“金饭碗”?
    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中国拍卖行业协会副秘书长欧阳树英称,淘宝既不是拍卖公司,也没有拍卖企业的资质等级,浙江高院自己在淘宝网上搞司法拍卖,就是违法!而律师于国富认为,没有拍卖师的拍卖就象没有驾照的司机,是违法的!
    对于此,浙江省高院指出,这次的拍卖,不违反《拍卖法》,但对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坦白说,有所突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十四条:“拍卖活动应当由拍卖师主持”,但这部法律的第二条说,“本法适用于拍卖企业进行的拍卖活动”。
    高院2005年1月1日起施行的司法解释第三条规定,“人民法院拍卖被执行人财产,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拍卖机构进行,并对拍卖机构的拍卖进行监督,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北仑区法院对外委托办公室主任李英认为,找淘宝网就相当于在宾馆找个拍卖场地,不违法。
    熟悉相关法律的网民认为,司法解释不能高于法律。司法解释的立法本意是为了避免暗箱操作,既然现在时代发展到网商如此普及和被民众接受的程度,减少拍卖佣金,增加拍卖透明度有何不可?法律不是僵化的教条,法律也永远滞后于司法实践,这是每一个法律专业的人都知道的。一旦改革获得民众支持必然会上升为法律。
    对于拍卖行业的反击,相关人士认为,主要是一旦像这种网络拍卖全国推广,整个拍卖行业将受到严重冲击。
    浙江省律师协会会长章靖忠认为,冲击的是拍卖业的潜规则!传统司法拍卖中私下拍卖,定向拍卖不是个例,办法有很多,比如圈定几家拍卖公司,把拍卖公告登在报纸的小角落里,再由少数人低价竞拍,都是常见手段。最典型的就是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黄松有,就是在执行环节中,帮助他人低价拍卖标的物,转手获取巨额利润。
    而事实是,近年来查处的违法违纪案件中,近70%集中在民事执行领域,而其中约70%又发生在资产处置特别是司法拍卖环节。
    浙江省高院省高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我们的突破是为了公开透明,也是为当事人减轻负担。2009年,浙江省司法拍卖的佣金高达2.4亿元,司法拍卖成交额占整个拍卖成交额的19%,但司法拍卖佣金占拍卖佣金的40%。
    法律界人士表示,这件事情的意义更在于推进司法拍卖透明化和公众参与度,以及最大程度地断绝司法腐败和行业腐败。拍卖行业不着力于思考自身改革和发展,反而跳出来喊法院违法,只能让公众解读成被侵犯了既得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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