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阶梯电价方案有待合理调整
2012-05-14   作者:记者 赵为 雒艺甍/北京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国家电网安徽蚌埠供电公司员工校验智能电表,为即将试行的居民阶梯电价做准备。新华社发(牛路/摄)

    根据国家发改委要求,6月1日起将全面试行居民阶梯式电价。截至目前,江苏、上海、河南、山东、湖北等地已陆续公布阶梯电价实行方案;北京、上海、江苏、浙江等省市也已密集展开阶梯电价听证会筹备工作。 
  阶梯电价的出台,旨在引导居民节约用电,合理用电,以有效应对能源价格上涨的局面。不过,目前已经公布的部分省市的方案,却被质疑“只升不降”。不少网民认为,阶梯电价具体方案应做到成本透明,不应加重普通老百姓的生活负担,同时部分专家和民众也对阶梯电价的有效实施和发挥作用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居民每月用电分成三档

  3月28日,发改委召开2012年全国经济体制改革工作会议,决定在上半年推出居民阶梯电价。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彭森在会上表示,有关方面早已制定了阶梯电价的方案,并在广泛征集社会意见的基础上对原有方案进行了修改,报请国务院批准实施。因为各省市的家庭用电量水平有差距,地方可以根据国家确定的原则确定各档次的用电标准,具体方案经过听证后出台实施。  
  发改委公布的《关于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中将居民每月的用电分成三档:第一档是基本用电;第二档是正常用电;第三档是高质量用电。第一档电量按照覆盖80%居民的用电量来确定,第二档电量按照覆盖95%的居民家庭用电来确定。第一档电价保持稳定,不做调整,第二档电价提价幅度为每千瓦时5分钱左右,第三档电价每千瓦时要提高2角左右。和原征求意见稿不同,修订后的“意见”增加了一个免费档,对城乡低保户和五保户各个地方根据情况设置10到15千瓦时免费电量。  
  根据这一会议的决定,阶梯电价将于6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施行,国内多数省份已决定在5月10日前后举行听证会,截至目前,包括北京、上海、浙江、江苏、山西、陕西、福建、四川、河北等近20个省份已公布听证方案。
  从目前公布的方案看,上海的标准是全国最高的,不提价的首档电量达到260度;陕西和甘肃两省的第一档用电量最低,只有120度。另外,北京首档电量是每月230度,江苏省每月204度,广东省第一套方案首档电量是每月210度,浙江省是213度。西部地区,重庆首档电量是200度,能源大省山西却只有140度。相对于东部,西部的首档基数普遍比较低,而且东西部差别很大。大部分省份都公布了两套方案供听证代表选择。两套方案往往用电量标准不一样,第二套高于第一套,如陕西省第二套方案一档用电量就提升到150度。 

  阶梯电价旨在促进合理用电和能源保护

  对居民用电实行阶梯电价政策,是许多能源紧缺国家诸如日本韩国为应对能源价格高涨、抑制能源不合理消耗而采取的重要措施之一。其核心是多用电者多付费,通过价格手段促进节能减排。在能源紧缺和环境污染已成为制约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主要矛盾的背景下,居民阶梯电价的推出是大势所趋。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4月23日发布报告预测,今夏我国仍将和去年一样面临3000万-4000万千瓦电力缺口。电力形势依然严峻。而我国目前的用电情况并不平衡。据彭森此前介绍,居民用电中,大约5%的高收入家庭消耗了24%左右的居民用电,10%的高收入家庭消耗33%的居民用电。通过阶梯电价的推行,可以以价格为杠杆对居民的用电行为进行合理调节,建立电力使用上的一些新机制。
  一是合理的电价机制。因成本因素,国外居民电价一般是工业电价的1.5-2倍。而我国居民用电价格却低于工业电价,导致各类用户之间交叉补贴。实行阶梯电价,有利于改善我国电价结构,促进其逐步趋于合理,同时,也有利于相关企业的良性发展,对理顺能源市场的格局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二是公平负担的用电机制。通过实行居民阶梯电价政策,既保证大多数居民电价保持基本稳定,又能促使用电量多的居民用户多负担电费,建立合理的公平负担机制。
  三是促进节能减排的机制。价格是调节市场供求的有力杠杆,通过实行居民阶梯电价政策,可以引导用户特别是用电量多的居民用户调整用电行为,合理、节约用电,从而有利于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阶梯电价方案仍可修改完善

  尽管阶梯电价的初衷在于引导社会合理用电,但不可避免地引起了一些民众关于电价变相上涨的担心。实际上,各省阶梯电价还没听证就受到了质疑,主要集中在核算依据不明确、首档基准太低,以及听证会能否真正依据民意对电价方案进行调整等方面。在网络上,不少网民讨论着电费的计算公式、交流着省钱的办法,有的还提出自己的建议。 
  新华网网民“陶短房”认为,实行阶梯电价的目的是节能,那么,就需要实行节能者低价、不节能者高价的“阶梯”,同时,把账算清,把话说清。但愿这一个又一个“阶梯”,不是一个又一个“能上不能下”的单向扶梯,而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与百姓生活水平提高的实际需要,既能上也能下的“阶梯”。因此,接下来,能不能让公众满意,不仅要看听证会能否更加透明地举行,还要看听证方案能不能根据民意做出合理调整。
  新华网网民“洪绩”说,因为电价调整与百姓钱袋紧密相关,公众“斤斤计较”也是自然而然的事。电网公司的电价成本是否存在“报大数”?谁来保证这些数据的真实性?显而易见,只有电价成本监审报告尽最大可能细化,才能逐一化解公众的疑惑。
  在第一档标准的设定和征收方式上,一些民众也提出了自己的看法。首先阶梯电价应该考虑季节的和天气的因素,夏天如果天气热得反常,空调和电风扇的使用就会频繁。如果划分档次的时候不考虑这些因素,就有可能把大多数居民都带入第二档。有江苏网友提议,“夏天天热,冬天不集中供暖,冬夏两季电量不够用,春秋两季一般不会超标,能否实行按年计算来削峰填谷?” 
  其次是目前的征收方式是一户一表,但一户三口之家和七八人的大家庭实际耗电量是有区别的,征收的时候若按照一个标准“一刀切”的话也不尽合理。
  针对这种情况,北京市消协相关负责人在接受人民日报采访时表示,居民用电季节性差异很大,阶梯电价应该按年计量。此外,阶梯电价的计量方式应科学、便捷,易于操作。南京大学社会学院社会工作与社会政策系主任陈友华说,与听证方案相比,分时电价可能是目前更为合理、又具可操作性的方案。陈友华解释说,可以规定按照峰值和谷值,将每日不同时间段的电价定为不同标准,在峰值时间段内采取较高的电价,在谷值时间段内采取较为优惠的电价。这样更为公正,也便于具体操作。 
  厦门大学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发表评论指出,每个省份在解决制定第一档标准的过程中应充分注意细节,注意地区季节之间的差异,听证的过程也应该是完善细节,找出公平、合理、大家认可的方案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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