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安药业”)2010年初在深交所上市,但其多个IPO项目未批先建,环保手续不完备。湖北环保部门曾就永安药业的环保问题发文,环保部2011年末对永安药业的环境违法问题挂牌督办。
《经济参考报》记者在对永安药业的环保问题进行调查时发现,永安药业上市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对永安药业上市审核不严,应对永安药业涉嫌虚假信息披露承担责任。
IPO项目环保存硬伤
永安药业于2010年3月在深交所上市,上市保荐人为国信证券,募集资金近7亿元,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书》)显示,此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酒精法生产环氧乙烷(牛磺酸配套原料)项目(达产后将年产2万吨环氧乙烷)、年产1万吨球形颗粒牛磺酸项目、牛磺酸下游系列产品生产建设项目。
2011年12月28日,环保部发公告称,永安药业1.4万吨酒精法环氧乙烷生产装置未批先建,并已投入生产;污水处理站排水长期超标排放,现场检查时弄虚作假。环保部对其挂牌督办,责令永安药业立即停止生产,限期补办手续,未经环保部门同意不得擅自恢复生产。
环保部所指的未批先建1.4万吨酒精法环氧乙烷生产装置实际上是永安药业的超募项目。2012年1月30日,永安药业发布《关于收到潜江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整改落实环保部挂牌督办环境违法事项的通知>的公告》称,潜江市环保局根据2011年12月28日环保部办公厅对永安药业环境违法案实行挂牌督办的有关要求,责令永安药业限期补办4万吨环氧乙烷项目环评手续和限期补办增产1万吨牛磺酸技改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手续。
4万吨环氧乙烷生产项目是永安药业在2万吨环氧乙烷生产的IPO项目基础上使用超募资金的扩大项目,环保部所指的未批先建1.4万吨酒精法环氧乙烷生产装置在该项目之中。2010年6月5日,永安药业发布公告称,公司拟扩大酒精法生产环氧乙烷(牛磺酸配套原料)项目的建设规模,建设规模增加年产2万吨环氧乙烷,达产后产能将达到年产4万吨环氧乙烷,投资额由1.8亿元增加至3.81亿元,新增投资2.01亿元部分,拟使用超募资金投入。
永安药业因环保部的一纸公告而被置于舆论的风口浪尖。其实,在环保部发布公告之前,湖北省环保厅已经对永安药业两个项目的“未批先建”发文。2011年10月9日,湖北省环保厅发布的《关于潜江金华润化肥有限公司和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环境问题的监察通知》称,永安药业新厂4万吨环氧乙烷生产项目已基本建成,变更规模的环评报告尚未得到环保部门批准,属于未批先建;新厂1万吨牛磺酸生产项目在环评审批前已建成,至今无试运行和验收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