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价汉玉凳罔顾的是监管
2012-01-30   作者:  来源:青岛日报
 

    春节期间,除去红红火火的过年新闻,一条“汉代玉凳”在贴吧、微博等网民聚集地引发热议。这套“汉代青黄玉龙凤纹化妆台(含坐凳)”拍出了2.2亿元,成为2011年中国艺术品拍卖市场的最贵玉器。但很多网友指出,汉代古人是席地而坐,凳子还没发明呢!
  然而,恰恰是这套被网友嘲笑为“作假不专业”的玉器,依旧被拍卖公司说成是一套“让今人看后叹为观止,具有极高的收藏和历史价值”的文物珍品,并最终拍出了令人瞠目的天价。
  近年来,“没有最高、只有更高”的艺术品拍卖市场表象繁荣,实则暗影重重。一些明显作假的拍品仍拍出天价,其背后不同程度存在欺诈、自我炒作、洗钱行贿、贪污等不法行为。一些专家为了牟利不惜指鹿为马,违心作假鉴定;一些书画作者自卖自买,幕后雇“托儿”进行炒作,抬高二次拍卖流通的参考价;有的行贿者鼓动受贿者送拍赝品,然后当真品拍得高价,从而把黑钱洗白、完成行贿;有的国企负责人以企业行为投资竞拍艺术品,私下与熟悉的拍卖人和买受人联合做局,哄抬拍价,进而贪污差价部分。
  诚然,收藏有风险,投资须谨慎。但假鉴定、假拍卖已经不单是艺术品收藏界的“风花雪月”,而是成为严重侵害国家和人民权益的一颗毒瘤。去年曝光的“金缕玉衣”就是例证。5位顶级鉴定专家为骗子自制的“金缕玉衣”开出24亿元天价评估,建设银行某支行轻信骗子的经济实力,为其违规提供资金,最终损失5.4亿元。
  造假泛滥,源于法律之失。《文物保护法》中并未规定文物鉴定过程中哪个环节应负有什么样的法律责任,导致某些专家敢于为赝品开出真品鉴定;《拍卖法》中关于“拍卖人只要在拍前声明不保证拍品真伪,便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的规定,更是成为部分拍卖行“知假拍假”的“护身符”。与其他市场相比,国内艺术品市场可以算得上是“零监管”的市场,多年来一直放任自流,从未见处罚过一家违规、欺诈、拍假的拍卖公司和工作人员。
  “作假不专业”的天价汉玉凳,与其说是罔顾常识,不如说是藐视监管,监管有多无力,作假就有多猖狂。当下,艺术品市场已经到了非重典治乱不可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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