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巴双边本币互换协议签署
2011-12-26   作者:王宇 王培伟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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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24日从中国人民银行获悉,中国人民银行日前与巴基斯坦国家银行在伊斯兰堡签署了中巴双边本币互换协议。根据协议,本币互换规模为100亿元人民币/1400亿卢比,有效期三年,经双方同意可以展期。
  2008年以来,中国人民银行已与韩国、中国香港、马来西亚、白俄罗斯、印度尼西亚、阿根廷、冰岛、新加坡、新西兰、乌兹别克斯坦、蒙古国、哈萨克斯坦、泰国、巴基斯坦等国家和地区货币当局签署了14个双边本币互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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