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参考报》记者20日从陕西省环保厅获悉,按照渭河流域水污染补偿收缴标准,西安市受工业快速发展而污水处理能力不足的影响,日前已被追缴补偿款达4790万元。 据了解,为保护黄河最大支流——渭河河水的水质,陕西省201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了《陕西省渭河流域水污染补偿实施方案(试行)》,在鼓励污水设施建设的同时,启动了多排污多补偿的环境处罚机制。 根据统计,今年以来,渭河流域的西安、宝鸡和咸阳三市因干支流污染超过控制目标值都应缴纳污染补偿款,其中一、二、三季度分别为4265万元、2410万元和2255万元。 专家分析,虽然整流域罚款呈现逐季度下降趋势,但总计8930万元的环保罚单,却是2010年三市因超标而缴纳的补偿金380万元的23倍。其中,西安市的补偿款高达4790万元,占到了总数的53.64%。 近年来西安市在工业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加大了污水厂建设力度,但其总体污水治理能力仍然不足,致使大量污水排入渭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