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就中介业务发14份监管函
2011-12-20   作者:李唐宁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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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2011年保险公司中介业务检查情况,中国保监会日前分别向永安财险、人保财险,平安财险,国寿财险、阳光财险,华安财险,新华人寿,中国人寿,阳光人寿等14家保险公司发出监管函,详细通报各公司被查基层机构违法违规问题,并提出综合性整改要求。据悉,上述14家公司的80个机构违法违规集中表现为虚构中介业务、虚构销售人员、虚列中介业务费用等手段非法套取资金等。有关保监局依法对上述机构合计罚款1006万元、依法警告79名责任人,罚款78人计190.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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