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参事室参事陈全生
男,1950年7月生,河北抚宁人。中共党员。曾任国务院研究室工交贸易研究司司长。 长期从事经济分析、政策研究等工作。2008年3月被聘为国务院参事。陈全生先生在国家经贸部门工作多年,长期从事经济分析、政策研究工作,起草了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还参加过国有中小企业改革及医改等政策研讨及制定。曾说出 “百姓只要有房住,不必有住房!”鼓励完善住房租赁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