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招投标领域是无标不围,无标不串。”江西省某地级市招投标中心主任李某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当前99%的招投标项目都不可避免地存在“围标”、“串标”问题。
“通过围标串标从招标市场上分一杯羹,是他们的生存之道。”江西一家建筑企业熟知“行规”的人士透露,目前市场上许多建筑公司都是皮包公司,这些公司没有机械设备,没有施工队伍,是专业的围标公司。他告诉记者,通常情况下,这类企业在得知某一工程招标信息后,便开始忙着从各正规的建筑企业租借资质,除了支付上千至数千的租借费用之外,还必须承诺中标后给相关建筑企业上缴标的金额2~3%的管理费。
江西省吉安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副处长刘秋培说,除了围标串标手段背后,还衍生出诸多操纵招投标的方式:招标方通过“量身定做”设置门槛方式排除其他潜在投标人;规避招投标标准,将整体项目化整为零或分段实施,使之达不到法定的招标工程规模标准,再通过直接“邀标”方式定标;将招标工程沦为“钓鱼工程”,投标方先通过很低的价格竞标成功,再通过贿赂等手段通过招标方变更设计方案或追加工程量,从而达到谋利的目的。
权力制衡机制缺失、监管机构的设置不合理、法律制度不够健全、对违法行为的惩罚力度不够严厉,都是招投标领域腐败案件频发的原因。江西省政协常委李季仁认为,监督机制不够健全,对打击招投标活动中的围标串标行为缺乏必要的监督制约,监管不到位,在一些“招拍挂”活动中,监督部门象征性参与监督,使监督流于形式,甚至为投机者披上合法外衣。
其中,一方面高利润回报与串通投标低成本之间形成的巨大反差,让串通投标者趋之若鹜,对招投标违规一般按中标价5‰至10‰罚款,与20%以上的高额利润相比只是九牛一毛;另一方面,现行有关招投标的法律法规中“原则规定多、具体细则少,禁止规定多、配套罚则少,部门规定多、适用规范少”,导致一些招投标人员涉案后,用《刑法》又够不上,按党纪、政纪处理又不符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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