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日前联合发布《北京市“十二五”时期民用建筑节能规划》,明确提出实施供热系统节能改造和热计量收费改革,到2015年,北京将有一半的既有居住建筑将实行热计量收费。 改革具体内容包括,2011年底前完成既有大型公共建筑的供热计量改造,实行热计量收费;2012年底前完成既有普通公共建筑的供热计量改造,实行热计量收费;“十二五”期间,符合50%节能标准的既有居住建筑基本完成供热计量改造,实行热计量收费。 “符合50%节能标准的住宅占现有住宅量的一半左右,这意味着一半住宅到2015年将实行热计量收费。”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现在有的家庭烧得多,有的家庭烧得少,对于热量的需求不同,缴纳的费用理应不同。北京市的建筑将逐步由目前“按面积收费”,向“谁用热、谁缴费,用多少热、交多少钱”的方向转变。 据介绍,为了妥善解决供热计量收费改革中遇到的问题,北京市还将制定供热计量收费价格、低保户等困难群体采暖费救助办法、居住建筑供热计量装置维修检定费用负担办法等配套政策,以保证改革的顺利进行。 此外,《规划》还明确提出,从2012年起,新建居住建筑执行修订后的北京市建筑节能设计地方标准,单位建筑面积采暖耗热量与采暖能耗指标要达到节能75%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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