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电力 巨额分红牵出历史旧账
2011-03-21   作者: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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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中旬,初春,大雨倾盆的傍晚。
    大巴在湘鄂边界的大山里曲曲折折地行进,往夜里去,大雨越发滂沱起来,甚至看不清前面的路。
  这里是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位于湖北西南部,湘、鄂、渝三省(市)交会处,有着别具风情的历史人文环境。然而,恩施最近一次的声名大噪,并非因为其独特的旅游文化,而是因为一起令人狐疑且艳羡的消息——湖北恩施州电力总公司(下称“恩施电力”)分红近7亿元,400多人一跃成为百万富翁。
  消息在网络上一经发出,恩施电力便被卷入了舆论的漩涡之中,被网友誉为“史上最牛的电力公司”。
  之后,分红一事得到恩施电力相关负责人的回应。相关负责人对蜂拥而至的媒体表示,传言中的“分红”和“年终奖”,其实是恩施富源等4家民营公司在2010年底清退股权时所获得的股权转让收益。该公司有3000多名职工参与了这次因股权转让引发的“分红”,涉及的股权转让收益近7亿元。
  传言似乎已经告一段落,然而当新金融记者走访后却发现,事情或许远不仅仅是清退股权和转让分红那么简单,而是关乎于一段尘封了近6年的历史旧账。

  改制:廉价的买卖

  时间追溯到2004年。
  作为此次分红事件中涉及的电站之一,塘口电站当时正经历着痛苦的转卖过程。
  “当时(转制前)30多个职工在塘口上班,一切开支不要电力公司负责,仅此一项一年就可以节省上百万元的开支;塘口进来的电价是3毛的内部价,电力总公司网上供电定价是5毛,中间2毛的差价,每年有600多万元利益。这两笔就是来凤电力公司当年直接的收入。”提及转制之前的塘口电站生存情况,一位知情人士这样对新金融记者介绍。
  公开资料显示,塘口电站属酉水干流一座梯级电站,1994年7月建成发电,装机1.5万千瓦。2004年,来凤县开始筹措塘口电站的转制事宜。
  之后,恩施富源、来凤鑫源公司开始出现在塘口转制的纠葛之中。
  据媒体报道,从2003年开始,恩施电力系统部分职工自发投资组建了恩施富源、利川民源、来凤鑫源和建始力源公司4家民营公司,负责开发恩施州境内的龙桥、塘口、云口、长顺和野三河这5个水电站以及其他待建的几个水利项目。根据媒体报道,这4家民营公司“是纯粹的职工参股的民营企业”,与恩施电力公司并无行政隶属关系,也没有资产、产权关系。
  然而,新金融记者多番查证后却发现,作为独立的民营企业,富源、鑫源等公司却无法查出法人代表是何许人。而接近信息源的人士也对新金融记者透露,当年在转制过程中他们也曾提出,鑫源公司和富源公司没有合法的负责人。直接负责相关项目的,如时任恩施州电力公司的经理王坤元,真实身份是州电力公司负责人之一;而来凤县的电力公司经理张宏应,也是作为来凤县的电力公司负责人参与其中。按照相关法规规定,他们都不能充当民营企业的法人代表,而是国有企业的负责人之一。
  “塘口电站修建成本是9000多万元人民币。在电力公司接管后,2004年转制进行资产评估,塘口电站三台机组一共是1.5个亿。而2004年的所谓协议转让县人民政府只收3000万元。其中贷款6000万元,剩下的6000万元,就是电力公司接管的基础性和固定性维修投资。”上述人士对新金融记者强调,“这6000万应当属来凤县电力公司从1994年接管运行到2004年协议转让的后期投资,属来凤县电力公司的国有企业资产,也是800名县电力公司职工的共同利益。”
  然而,据相关当事人表示,估价1.5亿元的塘口电站,在2004年转制过程中,在一种既没有经过职工代表大会的同意,在法律上也漏洞百出的情况下,最后仅仅以3000万元的价格顺利转制成功。
  新金融记者通过查证相关报道,核实了当年转制的情形。
  据当年恩施当地媒体的报道,2004年11月30日,来凤县政府与富源公司签署协议,塘口电站转制完成,由国有身份转为由民营控股的混合制企业。
  报道显示,新组建的来凤县塘口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属于混合制股份企业,由恩施州富源公司控股51%,鑫源公司参股39%,而来凤县政府仅参股10%。新公司核定职员50人,由来凤县电力公司委派,其员工国有身份保持不变。

  集资:非法与否?

  故事这才刚刚开始。
  据相关人士介绍,当年为组建来凤县塘口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曾向来凤县电力公司和塘口电站职工进行强制集资。
  相关资料显示,2003年电力公司职工在集资成立富源公司时,就曾向电力职工筹资1000万元,当时只筹集到800多万元,缺额部分被派往富源公司担任一把手的职工出资130余万元补齐。2004年,富源公司打算投资水电开发,于是再次筹资,部分职工将房子抵押贷款“入股”,这次筹集资金5000万元。
  在恩施电力巨额分红的消息背后,能够从当年的入股中真正获益的人其实只占少数。
  新金融记者在采访过程中,针对房产抵押贷款一事,也得到了相关知情人士的验证。“当时总公司职工入股,是由总公司集体给贷款的,单位出面给你做房产抵押,贷款10万或者20万。”某知情人士向新金融记者透露,“但来凤县电力公司的入股,根本没有贷款,是前后4次强行集资才凑齐钱,其中很多钱都是外面凑起来的。实际上来凤电力公司职工入股还不到200万元,很多都是外面掺进来的。哪里有钱?大家根本没有钱。”
  而富源公司当年的投资其实并非完全针对塘口电站。相关媒体报道显示,当年富源公司为投资开发龙桥水电站,号召电力职工集资入股,首期总装机6万千瓦,年回报率为10%。
  公开资料显示,作为恩施州“十一五”重点项目,龙桥电站是郁江干流湖北省境内三级水电梯级开发的第一级,总装机6万千瓦,2007年5月开始正式发电。
  当时,富源公司投资的另一个项目云口电站,也同样是恩施州“十一五”规划建设的重点项目。公开报道称,云口电站建成于2010年,设计装机3万千瓦,年发电量0.92亿千瓦时,工程概算总投资为2.4亿元。
  新金融记者联系了当年一位参与龙桥电站入股的利川某电站员工,出人意料的是,该员工向新金融记者介绍,作为龙桥电站的定向投资项目,在2004年第一次入股的当年,龙桥电站在尚未建成没有任何经济效益的情况之下,他就收到了13%的红利。
  “我当时是分两次入股,第一次是在2004年,当时要求职工每人集资2万元。之后过了两年,在2007年10月份,公司由于资金链的问题,又要求职工入股了6万,一共是8万。”该员工向新金融记者介绍,“电站还没有建起来,我们就已经拿每年13%的利息了。当时企业根本没有利润,哪里来的‘分红’?其实当时我们说每年发的钱都是‘利息’,但由于近几年利息这个东西涉嫌到非法集资的问题,就不敢再提了。”
  而这种游走于政策法规之外的集资,在当时来凤县塘口电站转制时,也曾成为职工代表们诟病的问题之一。
  据相关人士介绍,当时来凤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04.5号曾明确规定,对电力公司的内部集资行为必须以制止。一些熟悉内情的人士认为,若没有合法的集资行为,也就构成了非法集资。由于集资是非法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非法的塘口电站转卖关系也就不能成立,富源公司及鑫源公司应将塘口电站退回来凤县人民政府。

  政策:多次清退

  “在我的印象里,从2003年到2010年期间,曾经有过多次要求电力职工退出持股发电企业的规定,但是由于各种原因,恩施电力一直没有清退成功。”一位知情人士向新金融记者透露。
  2006年,沸沸扬扬的山东鲁能案,一度让中央对于电力系统职工集资办电,以及由此所引发的国有资产流失产生严重忧虑。事实上,早在2003年8月份,国资委、发改委、财政部就曾紧急下发了《关于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精神 暂停电力系统职工投资电力企业的紧急通知》(国资发[2003]37号文)。
  当年,《财经》杂志研究员李正全曾撰文指出,职工持股的电力企业的发展壮大,都离不开国家垄断利益的再分配。更重要的是,电力职工持股企业与电网系统千丝万缕的联系已成为滋生关联交易的土壤,变成电力体制改革继续前行的最大阻碍。
  而恩施电力员工投资组建4家民营公司,时间点恰好是在政府下令暂停此类投资前后。
  紧急叫停并没能挡住几家公司高速扩张的道路。在之后的4年多时间里,由于并没有完整的政策来规范电力职工持股行为,自2003年至2009年,凭借与电力企业的天然垄断寄生关系,大批的类似民营公司开始在急速生长。
  公开报道显示,恩施富源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建始县力源水电有限责任公司、利川市民源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来凤县鑫源电业有限责任公司这4家民营公司,在4年多的时间里,除负责开发恩施州境内的龙桥、塘口、云口、长顺和野三河这5个水电站以及其他待建的几个水利项目之外,也开始涉及相关房地产等业务。
  由于与电力体制改革“厂网分开”的原则相违背,2008年1月28日,为妥善解决 电网企业职工持有发电企业股权问题,理顺发电企业产权关系,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公平竞争,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国资委、发改委、财政部、电监会4部门联合出台《关于规范电力系统职工投资发电企业的意见》。
  《意见》明确规定,电网企业职工持有发电企业股权的行为应进行规范。其中,“地(市)级电网企业的领导班子成员和省级以上电网企业的电力调度人员、财务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不得直接或间接持有本省(区、市)电网覆盖范围内发电企业的股权。已持有本省(区、市)电网覆盖范围内发电企业股权的,应自本意见印发之日起一年内全部予以清退或转让,发电企业可以优先回购”。此外,其他的职工“不得增持本省(区、市)电网覆盖范围内发电企业的股权,自愿清退或转让已持有股权的,发电企业可以优先回购”。
  2009年10月,国资委再次发布《关于规范国有企业职工持股、投资的意见》,其中规定:职工入股原则上限于持有本企业股权,不得持有其所在企业出资的子企业、参股企业及本集团公司所出资其他企业股权。
  按照相关规定要求,电力系统内的职工持股清理到2010年年初应该基本完成,但事实上却在《意见》印发后近3年才完成退股。
  湖北省电力系统有关业内人士对媒体表示,由于《意见》出台后没有配套的操作细则,对如何退股、如何计价等没有明确的、统一的规定,使一些事情久拖不决。

  清退:巨额分红

  当恩施电力巨额分红的消息在网络上被传播得沸沸扬扬的时候,新金融记者调查却发现,能够从当年的入股中真正获益的人其实只占少数。
  “由于当时是强行入股,在经济条件等各方面的因素影响下,后来在能退出的时候就退出来了。”在提及今年巨额分红时,部分电站员工这样向新金融记者表示,“由于国家政策的因素,电力职工不允许入股要求清退,所以当时也不看好这个股份,加上经济比较拮据,早就已经转让出去了。确实没想到这些公司能够做成这么大。刚开始说入股集资的时候,其实就写了一个收条,一直到2009年才颁发了一个股权证。”
  事实上,这4家民营公司股权清退转让的过程可谓一波三折。
  从2009年开始,国电、华能、大唐、华电等发电集团先后介入4家公司的并购之中,开始了白热化的竞争。在多方的利益拉锯战之后,直至2010年11月10日,国电华中分公司才与4家公司完成移交,正式接管恩施富源公司、力源公司、民源公司、鑫源公司及其所属的装机容量共计26.3万千瓦的水电企业。
  于是,也有部分职工对媒体表示,近年来一些发电集团纷纷购买水电站,才使得恩施的几个水电站能卖出个好价钱,这笔投资才有了如此惊人的高额回报。
  在当时一些媒体的报道中这样介绍富源公司:富源公司是恩施州电力公司以职工出资为主兴办的多经企业。本次成功转让股权的在运在建及前期项目水电项目共计8座水电站26.3万千瓦,其中:在运水电站4座共计15万千瓦,在建水电站1座5万千瓦,前期项目3座共计6.3万千瓦。今年1-8月以来,在运电站实现净利润总额4171万元,资产优良。
  之后,正如相关媒体报道,近7个亿的股权转让收益,3000多名员工的分红,让恩施电力成了新年过后一大热点。也有相关人士表示,此次清退职工持股,3000余名股东人均可获得10万元左右。按照投资多少、投资早晚、投资项目不同,每名股东可获得的回购收益也各不相同。而恩施电力公司纪委书记薛昌伦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表示,(水电站被收购后)这次股权转让除去本金,退股最高收益为1:6.4,最低收益为1:1.7。
  “因为这次分红,据说过年前20万以下的新车全部卖光了。”相关人士向新金融记者形容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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