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稀土保卫战面临失控
2011-03-04   作者:王珺之/编著  来源:经济参考网
 

    2010年11月30日,欧盟委员会贸易委员德古赫特表示,尚不具备挑战中国稀土政策的法律基础,欧盟将寻求其他供货源。此前,中国商务部等相关部门已明确指出,中国对稀土的开采、生产加工和出口环节采取的管理措施“符合国际规范和世贸规则”。因为我国削减稀土出口配额是保护稀土资源和环境的需要,不能称之为“贸易保护”,而德古赫特的表态,也证明了我国对稀土出口的管制措施符合世贸规则。欧盟的无奈,是否证明中国已经打赢了稀土保卫战?是否意味着我们可以暂时收起对稀土的关注?
    恰恰相反,我们的稀土保卫战非但没有胜利,反而面临失控的危险,我们不但不能收起对稀土的关注,而且还要将这场战争更深入地进行下去,否则,中国将输掉这场事关中国未来发展的稀土保卫战。
    一、配额制反加重稀土外流
    从2007年开始,国务院开始实行稀土出口配额制。国家实施配额制的本意是保护国内的稀土资源,但实施结果却与国家的良好愿望相悖,实施配额反而导致一些珍贵的稀土资源加速外流。之所以产生这样的与初始愿望背道而驰的结果,原因就在于国家的配额确定方式存在问题。
    按照国家制定的配额计算公式,无论生产企业还是流通企业,要想满足稀土出口配额的申报条件,最主要的考核指标就是近三年稀土的出口数量和出口金额。但是,每家公司每年的出口数量完全是由商务部统一界定的,这个参数几乎不变。这样,企业能从配额总数中获取的出口权重,主要就取决于出口金额这一指标,而出口金额的变化实际不是由出口产品价格的高低决定,而是取决于出口的稀土品种。因为稀土共有17种元素,不是每一种元素都稀缺,所以不同元素间的价格差别极大。比如出口氧化铕、氧化镝,市场价达到了250万~300万元/吨,而出口氧化铈却只需要大约2.5万元/吨,相差足足100倍。如此一来,在国家已经限定企业出口数量的前提下,出口镝、铽、铕这类价格更高的稀土,其出口金额就会很大。按国家的配额计算公式,这些企业在争取配额方面,就具备了更多优势。这样的结果,必然导致企业为使出口资质达标和争夺出口权重,而逐渐偏向出口昂贵的、国家稀有的稀土元素,最终出现国内储量丰富的、价格较低的稀土卖不掉,国内储量稀少、价格昂贵的稀土管不住的现象。国家的本意是保护国内稀缺的稀土资源,而最终却出现鼓励企业出口稀有稀土元素的反效果。
    对此,专业人士建言,17种稀土元素不能只用一个配额指标,而应该按照稀缺程度,分解成2个、3个、5个或者更多标准,通过不同的标准就可以把元素的稀缺性体现出来。这样虽然国家在确定配额时麻烦一些,但却能更好地保证配额计算方式和实际保护意义相统一。此外,这种配额确定公式,也造成了一些生产企业配额不足,而贸易企业却能得到较多配额,使得生产企业不得不花大价钱从贸易企业手中购买配额,非常不利于生产企业的发展。
    目前,在稀土产品出口配额分类上,国家将稀土出口产品简单地划分为三类:氧化物、盐类和金属。这种划分办法在执行过程中使许多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的稀土冶炼加工产品被当做原矿资源而被限制出口,而这也不符合国家限制原材料出口而鼓励发展稀土深加工的初衷。
    二、出口限制令走私猖獗
    随着国家对稀土出口政策的收紧,许多稀土元素的价格都出现不同程度的回升,2010年9月的稀土报价与2009年9月相比,已经翻倍。而在商务部官员表态2011年还将进一步减少出口配额后,稀土的价格已达到历年最高点。
    一边是国家限制稀土出口数量,一边是稀土价格飞速上涨,一时之间,稀土成为有利可图的产业。国际社会对稀土的需求是刚性的,中国的出口数量无法满足国际社会的需要,便为稀土走私打开了暴利之门。而从海关统计数据看,自2008年以来,中国海关共查获走私稀土1.6万吨,而中国稀土每年的走私量约在2万吨。可见,海关查处的稀土走私量要远远小于实际走私量,这进一步刺激了走私的发生。
    由于国内稀土市场报价还比较混乱,昂贵品种稀土的走私价格一般是在国内售价基础上每吨加价12万~17万元。以世界稀土需求第一大国日本为例,日本的稀土年需求量约为3.2万吨,但中国与其他国家对其合法供应量只有2.5万吨,其他数量只能靠走私弥补。以日本需求比较多的中钇富铕矿(国内市场价约13万元/吨)为例,如果走私200吨货,纯利就可达到惊人的4000万元左右。
    尽管近几年海关加大了对稀土走私的查处力度,但由于中国实行稀土出口限制后形成的利润空间实在太大,走私活动依然十分猖獗,并且已向专业化方向发展,基本上形成了一条走私产业链。以包头为例,虽然该地区作为主要稀土产地,地方政府已经将稀土资源全部收归包钢稀土,但稀土走私的情况却从来没有停止过。包钢稀土一分厂的负责人曾无奈地说:“实在没有办法,总是有一些中小稀土公司滥开乱采,而且包钢由于铁矿和稀土矿共生,随着铁矿的开采,同步采出的稀土矿也很多,这些稀土矿通过各种方式流失到一些中小稀土企业手中,而这些企业制造成本低,通过简单加工成初级产品后,就成了走私稀土的源头。”
    所幸的是,稀土走私的问题已引起政府高度关注,工信部已着手研究治理稀土走私的相关政策,并要求多部委配合海关行动。其中,政府将进一步整合淘汰一些中小稀土矿,并将进一步严格稀土出口企业资质认定。
    三、稀土产业仍在低端徘徊
    2007年国家开始实行稀土出口配额制时,当时的外部需求约为10万吨,而中国当时确定的配额为8万吨。这个配额数量释放出一个信息,即中国不赞成把世界所有的稀土需求由中国来满足,而是希望稀土进口国实行来源多元化。同时,中国宣布配额只适用于原材料出口,技术性产品和加工产品并不在配额限制之列。同时,国家宣布禁止外资企业涉足稀土矿山开采和初加工的领域,但在深加工环节并不限制与外国企业合作。其实,这才是中国对稀土产业进行出口限制的真正着眼点,中国真正想要实现的是稀土产业绿色技术的提升。拜伦资本市场清洁能源分析师海卡威认为:“中国体系最大的推动力是持续的就业和经济增长。若能通过挥舞稀土的‘大棒’,将大量绿色产业中的高端制造业的工作岗位,以及诸多知识产能移往中国,他们是愿意这么做的。”但是,法国国际关系研究所的约翰?西亚曼则认为,中国突然减少稀土出口可能使外国公司对于迁至中国更加谨慎,“公司本已担心主权风险,担心生产链太过信赖中国”。
    然而,实施出口配额制几年来,中国稀土产业却没有像国家设想的那样,以资源换来技术。尽管这几年不少外资进入中国稀土产业,但外资更看重的是中国的稀土资源,意在获得稳定且廉价的长期原料供应,而并不想把技术输入中国,中国大多数稀土合资公司的使命是把稀土原材料简单加工后,以合金的名义出口到国外提纯。以钕铁硼稀土永磁材料为例,生产钕铁硼稀土永磁材料共有熔炼、制粉、成型、烧结、后加工、表面处理等六道生产工序,但日本一些公司在包头的工厂仅加工到第二道工序就出口到日本进行深加工了。据尼欧新材料公司首席执行官康斯坦丁?卡拉扬普洛斯估计,全球约95%的稀土产品出自中国,但中国自身也消费了全球稀土的65%,而这65%中又有90%是由在中国设厂的日本、韩国、欧洲和美国公司消化的,剩下的10%部分中,又有85%用于冶金、机械、石化、玻璃、陶瓷等传统领域,仅有13%用于新材料方面。

    除稀土用于电工铝、稀土农用和稀土助染助鞣等少数应用技术中国具有自己的知识产权外,大多数稀土应用技术,特别是稀土在永磁、发光、储氢、超导、精密陶瓷和生物工程等新型材料方面的应用技术,还处于跟踪国外仿制多、独立创新少、自主知识产权拥有量少的局面。而稀土产业的经济效益主要体现在稀土应用的辐射效应上。由于稀土作为现代工业的“维生素”,用量少,作用大,应用稀土可以获得比稀土产品本身大几十倍到几百倍的辐射经济效益,稀土经济对国民经济的贡献也主要体现在这种辐射效益上。
    包头稀土研究院院长赵增祺认为,只依赖价格和资源优势,中国稀土的发展之路只会越走越窄。技术环节上的缺失,成为中国由稀土大国向强国跨越的最大障碍。可喜的是,2010年10月10日,国务院出台了《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进一步细化了七大新兴产业内容以及产业内涉及的行业,其中稀土首次被列入新材料产业,成为先导产业,这将有利于中国稀土产业实现由低端向高端迈进。
    四、稀土科技创新能力依旧薄弱
    中国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同志曾经说过:“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这句话适用于任何一个产业,尤其是新兴产业,对科学技术的依赖更为明显。
    由于历史原因,我国科研开发经费投入较少,资金使用分散,基础研究后劲不足,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明显滞后,从而导致我国稀土科技长久落后于西方发达国家。同时,我国稀土高技术人才匮乏,供需矛盾突出,尤其是在对国家新兴产业具有重要意义的高新技术领域。由于资金不足,我国的稀土科研经费仅能维持实验室规模的研究,实验室研究水平较高,工程化研究不足,致使我国稀土基础理论研究和应用基础相对薄弱,对新兴技术跟踪多,自主创新少,在稀土新技术和新材料的开发方面,远远落后于欧、美、日、韩等发达国家。稀土应用关键技术的专利绝大部分被美国、日本等西方发达国家掌握,致使许多我们已经掌握了生产技术的新材料也不能产业化,即便产业化了也不能打入国际市场。
    中国稀土企业如果想发展壮大,只能花大价钱购买国外的专利,产业发展受到很大影响。以钕铁硼为例,“永磁之王”钕铁硼是目前磁性最好的材料,2009年中国生产钕铁硼等稀土永磁材料约5.56万吨,是全球第一生产大国,处于绝对主导地位。然而,烧结钕铁硼和黏结钕铁硼技术的专利权分别属于日本住友公司和美国通用汽车公司。为对中国实施专利封锁,两家公司达成协议,规定同类产品若进入美国、欧洲和日本,必须同时购买双方专利权,并收取产品销售额的5%作提成。中国中科三环、宁波韵升等钕铁硼稀土永磁材料骨干企业为了打入国际市场,分别投入了4000多万元购买钕铁硼的制造专利权,而其他未购买专利权的企业,出口产品受到极大限制,只能被迫以低于市场8%~10%的价格销售给中间商。
    要想提高中国稀土产业在国际上的地位,掌握市场话语权,打赢稀土保卫战,中国就一定要下大力气搞好稀土应用技术的开发和研究,力争研究出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拳头产品,开辟新的稀土应用领域,研究新的生产工艺,改造落后的生产设备。
    稀土产业的应用已经开始受到国家的重视,在2010年8月8日举办的第二届包头稀土论坛上,中国工程院副院长、中国稀土学会理事长干勇宣布了一条令人兴奋的消息:“国家‘十二五’规划将设立重大稀土专项资金,科技部将划拨3亿~4.5亿元人民币支持稀土的开发运用。”在国家的强力支持下,中国稀土应用差、核心技术落后的现状有望得到根本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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