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价令”或终将成现实。国务院17日召开常务会议,研究部署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政策措施。除了确保市场供应、完善补贴制度、维护市场秩序等常规措施,会议还提出,必要时对重要的生活必需品和生产资料实行价格临时干预措施。 今年以来,CPI涨幅呈现了逐季上涨的态势,即使到了明年,通胀压力也同样挥之不去。不难理解,实行价格临时干预的大背景就是当前物价上涨较快,特别是部分农产品如大蒜、绿豆、生姜等涨幅较大,群众反应比较强烈。 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10月份CPI同比上涨4.4%,创下了25个月以来的新高,其中食品的涨幅高达10.1%。国家发改委主任张平此前透露,今年的物价指数要稍微高于年初制定的目标3%,政府管理通胀预期的难度明显在加大。 政府对价格实行临时干预并非首次。近十年来,国家发改委曾在2004年4月15日和2008年1月15日分别启动过临时价格干预措施。以2008年为例,实行价格干预的品种范围主要包括成品粮及粮食制品、食用植物油、猪肉和牛羊肉及其制品、牛奶、鸡蛋、液化石油气等重要商品。 尽管国务院此次并未明确对哪些品种实行价格干预,如何干预,以及何时出台干预措施。但可以预见的是,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食品,比如粮食、食用油、肉蛋、牛奶等品种仍然很可能会“首当其冲”。 就菜价而言,本月10日,福州市开始对大白菜、上海青、豆芽菜和空心菜等4种主要蔬菜实施“限价令”,成为国内第一个政府干预菜价的城市。不过,由于蔬菜品种多,且经营主体复杂,进行价格干预的难度比较大,所以这一举措是否会在全国推广不得而知。 至于出台价格临时干预的时间,有可能会是在今年12月份以后,因为届时临近元旦和春节,社会需求旺盛,且由于天气寒冷、运输不便等因素农产品价格有可能进一步走高,在这一阶段实行干预更符合大家的心理预期。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国务院还提出,把握好政府管理价格的调整时机、节奏和力度;保持天然气价格稳定。这意味着,包括煤、电、油、气在内的生产资料价格年内上调的可能性已经微乎其微,只有在以后通胀预期回落的时候才有可能再次调整。 以煤价为例,2008年6月,国家发改委曾要求全国煤炭生产企业供发电用煤,包括重点合同电煤和非重点合同电煤,其出矿价均以2008年6月19日实际结算价格为最高限价。考虑到近期煤价上涨幅度较大且电企亏损,未来不排除重出煤炭“限价令”的可能。 一般来说,政府进行宏观调控应该以间接的、市场化的手段为主,少用包括价格干预在内的直接的、行政化的手段。虽然此次国务院决定采取价格临时干预这一非常规措施凸显政府管理通胀预期的决心,但行政干预手段存在负面作用,且风险往往在中长期,政府对此应当有充分的准备和估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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